相處,也許我更願意將之稱為夥伴。
我曾有過一段婚外感情,不管這種型別的感情在一些觀念下被如何加以定義,在離開它許多時日的今天,我仍然堅持認為,那是一段真實與純美的愛情。我們彼此相愛。今天在這裡敲下這些字,他的音容笑貌仍清晰地浮現在我的眼前。也有過許多愉快與不快,現在想起,只有深切的無法望到邊的思念與痛惜,還有仍會湧起的眼淚。
那是在我與先生結婚兩年後的事情。那段時間,我交出了自己的心,直至今天,它仍然沒有回來。我懷疑它是否能夠再回來。然而,這並不阻礙我與我的先生的和睦相處,以及我上述的幸福感的存在。
我想說的是,我們都經歷過愛情。有些時候,它不恰當地發生在了我們所說的激|情過後的婚姻中,很難左右。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一個問題:我們對消失了激|情的愛,甚至消失了愛的婚姻質疑。
現在,愛情是大多數婚姻發生的理由,可是,圍城外的愛情在婚姻之後或許又會來到我們心中,並且由不得我們用理性控制。那麼,這樣一種矛盾,如何能再以愛的名義解決?在這裡,愛情的名義已不能足夠說服。在婚姻中,因愛帶來的煩惱是否足夠讓我們對婚姻質疑?
我一直以來的觀念,婚姻是兩個人共同走在一起,做個伴,來看這個世界,看這段人生。在這過程中,彼此的成長是自己的責任,同時也部分是雙方互相幫助與互相影響的結果。雙方都有付出,雙方互為心靈的寄託。
記得在婚外感情的那段時間,每當痛苦時,我會首先想到,對方怎麼辦——我和他的各自的愛人。在這個時候,我看到的不僅僅是對方的脆弱,許多時候竟然是自己的脆弱。多得無數計數的共同生活經歷沉澱的我們心裡,在平常看不見的地方。時光流轉,當初的種子早已深深紮了根,那裡有兩個人共同的養分。不管它長的好與不好,拔起來雙方都會疼痛。
那麼,決定捨棄的人,真能承受得住這種痛嗎?
也許,以愛的名義大著膽子去想,去做……哦,這個問題無數次的縈繞,終於下不了決心。
第三者獨白:在婚姻裡想念愛情(2)
人無完人。
愛情在醇美時可以隱蔽許多東西,它有時讓人無法理性思考。而當一切進入現實,我們揣想,如同當初與前一位步入婚姻……何況,也許還有前段婚姻的遺留物。
當然,並非所有的婚姻都是如此。有的婚姻離開了,也許對雙方都好。那麼,我的看法是,不要用比較來取捨。比較是許多痛苦的根源。只需問問自己,單純從當前的這段婚姻考慮,它真的再沒有存在的價值了嗎?這樣問過之後,再決定是否放棄。
而這,與後來的再結合應是兩回事。
做不到這點的話,也就罷了吧,否則就連對待另一段婚姻的擔當也將成問題。後悔,煩惱,如何能不痛苦?也違背了愛的初衷。
我們以愛的名義走入婚姻,在之後的過程中,婚姻在生活中帶給我們的,很多已不是一段激|情能夠涵蓋的。假若再以愛的名義結束或者忽視一段婚姻,那是否太輕薄了?
人有許多欲望。人很愛惜自己。我們可以剖析很多身外之事,就是捨不得拿自己開刀。況且,真心的慾望往往躲在最脆弱處。
相愛而不能一起確實是一種折磨。許多人會往大了說,是悲哀。我想我同意。我看見過一個四十多歲男人的眼淚,看見他的深情,他無言的承諾。看著他由愛生恨,由無奈到包容,由索求到忍耐。那是我深愛的男人。我亦如此。可是,個人的慾望絕不足以說服一段對於涉及他人的關係的變更。單純的慾望的解決在生活面前也絕給不出更多。理性冷靜地思考並取捨,也許更是一種愛護與責任——對愛,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