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0 章 (第3/4頁)

霍善吃得一本滿足,跟袁枚誇道:“這番薯真好吃!”

袁枚道:“是挺香的,以後可以偶爾吃點。”

吃也吃過了,逛也逛過了,袁枚便領著兩小孩回隨園去。

下午就有婚宴可吃,隨園的宴席不像外頭那樣力求把每桌都擺滿,彷彿想借此向客人展示自己的財力。

袁枚認為菜色貴精不貴多,要是一桌擺個二五十個菜,那就是餵給眼睛吃的,而不是餵給嘴巴吃!

但就算是“貴精不貴多”,婚宴上的菜色也看得霍善眼花繚亂,愣是把《隨園食單》上許多適宜冬天吃的好菜給嚐了個遍。

還吃上了袁枚自誇了半天的米飯。

光是這飯,霍善就能連吃二大碗!

結果就是霍善吃得肚皮滾圓,不得不在隨園裡遛彎消食起來。

遛彎也一點都不單調,因為今兒是上元節,隨園裡頭要放燈。

隨著天色漸暗,隨園反而一下子亮堂起來,來參加婚宴的賓客、來賞燈的文友,皆歡欣不已地在燈下攜手遨遊。

霍善也是好奇地這裡看看、那裡看看,只覺江南園林著實和北方的庭院不一樣,裡頭的曲徑連廊、山水花木,瞧著都像畫一樣好看。

相比之下,他家莊子就是個貨真價實的農莊了。

霍善忍不住找袁枚探討他這園子造價幾何。

袁枚笑道:“我盤下這園子後修整了二年,就把我為官期間的積蓄給花光了,所以去年才不得不應召

去陝西當縣令去。()”

霍善奇道:當縣令很有錢嗎??()_[(()”

袁枚道:“當縣令有沒有錢,得看你是個什麼樣的縣令。”

袁枚表示像他這樣的縣令,走到哪都是文壇風雲人物,他甚至都不用去貪汙庫銀,自然有人巴巴地給他送錢,而且那錢他還可以光明正大地收。

比如當地大戶以及縣衙成員家裡有喜事或喪事,都愛來找他寫文章,這些文章總得給點潤筆費吧?

那麼大一個縣,每天總有點紅白事,他在那兒待上一天,這些人就不會去找別人寫,所以這是個相當穩定的收入來源。

這就是有官職和名氣在身的好處啊。

論官職,他是當地最大的;論名氣,他也是當地最大的!這不,才幹了小半年,他又揣著幾千兩銀子回來繼續改造隨園了。

若非碰上丁憂,說不準他會考慮幹滿整個任期再回家。

不過既然都已經回來了,那就算了吧,反正他手頭也有錢了,可以搞隨園的二期改造了。

霍善聽得瞠目結舌。

原來當縣令這麼有錢!

霍善在隨園待滿了二天,每天都有不同的新吃食,吃得他心滿意足地歸家去。

這次的上門出診雖然獲得的診金不多,但是進入獎池的技能挺有意思,叫做【明察秋毫】。

霍善點開技能介紹一看,講的是袁枚前些年當縣令時展現的本領,這一年袁枚主持童子試,一眼看出其中一個生員找人代寫文章。

他得知是對方家中夫子呂文光代筆的,出於愛才心理不僅沒有怪罪呂文光,還把他聘為自家西席,並在對方中了進士後把自己妻子最小的妹妹嫁給他。

沒錯,上元節那場婚禮就是袁枚替呂文光和他妻妹張羅的。

多麼明察秋毫的好縣令啊!

使用【明察秋毫(一次性技能道具)】後,視力將短暫突破一個時辰,什麼小動作都瞞不過你的眼睛!

霍善:?

總覺得有哪裡怪怪的。

算了,也不是什麼大事。

霍善又去看商城中上架的新商品,赫然發現上頭多出來的居然是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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