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砸爛她的口號出來。
當那裡被砸爛的時候,制度就沒有了,失敗也就成了必然的。
“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必須無條件的遵守憲法的規則。對什麼事情不滿意我們可以更改憲法,但是憲法沒改之前,所有人都必須遵守憲法規定的地位和規則。也就是說。基層的民主和中央的集權都是一種形式,憲法才是我們治國的根本。”
楊司令的手在桌子上敲了一下:“包括我在內,以後憲法會明確的規定總司令在什麼情況下有出兵的權利。”
宋教仁的神情忽然有些呆滯了,他是搞法律的,楊小林的這番話給了他很大的觸動。他自己都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如果法律成為一個國家的標準,那麼是民主還是集權又有什麼關係呢?這兩個詞好像真的就是一個形式了。
跟著孫文先生這麼多年,孫文一直在講民主,好像從來沒有像楊打鬼這樣提出治理國家不是靠民主和集權而是靠法律的觀念。可是沒有法律約束的民主還是民主麼?那叫自由散漫為所欲為。沒有法制保障的集權也不叫集權。叫獨裁。
“關於你的第二個問題,我也可以回答你。我從不認為我在中國有多高的聲望,也從沒有想過利用這些聲望,只是我在位置上。我就必須做好我要做的事情。至於你以後沒有我這樣的強權來維護集權了怎麼辦?宋教仁,我從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因為我相信,我的繼任者會比我更出色!我堅信我們的下一代要比我們聰明的多。”
宋教仁最終選了跟著杜月笙一起去西北建立西北事務局。
有的時候其實立場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需要一個理由,楊司令的理由顯然說服了宋教仁,他覺得就算現在自己還沒有看到結果。但最少應該給楊小林一個機會,也給他自己一個機會。
把中國建設成一個以法制為基礎,然後基礎的民主和高層的集權相統一的國度是一件讓他十分嚮往的事情。他想看著這個事情做好,同時,更希望在中間能有他的聲音。
沒有人在寂寞和平庸中結束自己的人生。有才能的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個機會,而對於一些小人物來說,即便自己的人生對別人來說沒有任何的意義,但是他們也想著能讓自己生活的好一些,再好一些。
貝西今年二十五歲了,在二十五歲之前他不知道為什麼活著。每天都是幹活,吃飯,吃飯,幹活。作為一個包衣,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頭人老爺說,像他這樣的包衣就是為老爺而生的,也要為老爺而死才可以。
老爺給他飯吃,讓他有活幹,他就應該聽話,因為如果沒有頭人老爺的恩賜,他很快就會死去的。
當時他真的沒有想過自己的人生會有什麼變化,他最大願望就是如果有一天他死了,老爺能像對待父親那樣,用一條草蓆把他包裹起來,然後挖個坑埋了,最好能再有個喇嘛給自己念一段經文,保佑自己來生的日子會好一點。
對於這一輩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還可以奢求什麼,帶著對頭人老爺的感恩而生,而死已經是自己無法改變的命運了。
直到十幾天前那個晚上,他的老爺被一群漢人士兵給打死了,他的才忽然發現,原來沒有了頭人老爺,自己一樣可以活著。(未完待續。。)
第四十八章 那曲之戰
當時那些漢人的槍就在他的眼前,一副副凶神惡煞的臉孔讓貝西以為自己死定了,那個穿著軍裝的傢伙用槍托狠狠的砸在他的背上,讓他跪下,砸的他好痛,現在後背還有一塊淤血。
貝西很慶幸自己當時選擇了乖乖的聽話,沒有跟著管家再朝漢人開槍,這讓他活到了現在。
從那天以後他就有了一份新的工作,幫那些漢人搬運各種物資。也就是從這個時候,貝西才知道原來不管自己給誰幹活,都是有飯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