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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暴露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態,不光是暴露在參加儀式的全校師生面前,而且還暴露在本城人士或者特來參加兒子受堅信禮的學生家長這樣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臨到最後一刻,他突然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帶著歡愉的心情來承受這種屈屏。於是,菲利普瘸著腿,一步一步走向聖壇,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氣勢巍然的拱頂下,顯得那麼渺小,那麼微不足道,他有意識地將自己的殘疾作為一份祭品,奉獻給憐愛他的上帝。

第十八章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巔稀薄的空氣中長久地生活下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熱忱之中的那一幕,現在又再度重演了。因為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為自我犧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燒,迸射出寶石般的異彩,所以他顯得有點力不從心。激情的猛烈衝動,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靈突然像遇上一場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乾枯了。他開始把那位似乎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的上帝拋到了腦後。儘管他現在照樣按時祈禱,做禮拜,但不過是擺擺樣子,走走過場罷了。一上來,他還責備自己不該半途而廢,再加上對於地獄之火的恐懼,曾一度驅使他振作起來。但是,熱情已化為一堆灰燼,再說,生活中另外一些使他感興趣的事,也逐漸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沒有什麼朋友。他酷愛讀書的這一雅批癖,使他變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他無論和誰呆在一塊兒,不多一會便感到厭倦和煩躁;他自恃博覽群書,學識豐富,不把旁人放在眼裡;他思想敏捷,又不善於掩飾,對於同伴們的愚昧無知,輕蔑之情往往溢於言表。同窗學友抱怨他尾巴翹到了天上;在他們看來,菲利普又不是在什麼了不起的事情上勝他們一籌,所以常反唇相譏,問他究竟憑什麼這麼目中無人。菲利普逐漸顯示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開口就能觸到別人的痛處。對他來說,講些調皮刻薄的話,無非是覺得有趣罷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話鋒有多厲害,而等他發現被他挖苦過的人就此懷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來。初進學校時所蒙受的種種屈辱,使他對那些同窗學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終沒法完全擺脫這種畏葸心理,始終那麼忸怩靦腆,沉默寡言。其實,儘管他視同窗為異己,儘量敬而遠之,然而心底裡卻渴望得到他們的擁戴,這對有些孩子來說,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閃在一旁,對這些孩子崇拜得五體投地。雖說他譏諷起他們來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當眾取笑他們,可是他願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換取他們的地位。說實在的,他心甘情願做個全校腦子最不開竅的蠢學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漸漸養成一種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個他特別為之著迷的孩子,也可以說,是把自己的靈魂傾注進那個孩子的軀體裡,用那孩子的聲音講話,學那孩子的腔調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著那個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時間竟覺得自己真的變成了另一個人啦。他就是用這種辦法,時而領略一番異想天開的歡樂。

行過堅信禮之後,學校放聖誕節假。節後新學期一開始,菲利普搬進了另一間書室。同室的孩子中,有個叫羅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學,菲利普對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揚:他粗手大腳,腰寬肩闊,說明他將來準是個大高個兒。他長相粗笨,但那雙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當他咧嘴一笑(他經常笑逐顏開),眼角周圍的面板就皺編起來,樣子挺有趣。羅斯這孩子談不上聰明,也算不得盡笨,不過功課還不錯,在遊戲方面更是樣樣拿手。他是教師和同學心目中的寵兒,而他自己呢,也喜歡周圍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這間書室之後,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對自己相當冷淡。他們幾個朝夕相處,已在一起住了三個學期。他頗感不安,覺得自己是個擅自闖入的異客。不過,他已學會了如何掩飾自己的情感,所以給人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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