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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期的國民政府行政院在這一天通令禁售《清史稿》(另有網上版本稱是2月19日)。

先是,故宮博物院於1929年邀請學者對《清史稿》進行審查,最後列舉各種錯誤19條,並建議“永遠封存,禁其發行”。

凌滄洲先生不是研究歷史的,也無意掉進史坑。因為探尋真理和真相的緣故,因為研究文化和苦難的原因,追尋蛛絲馬跡,偶爾也看看史書。但是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一本對胃口的研究大清的著作,藏有的洋洋幾大本《清史稿》遍是謊言和偏見。凌滄洲先生實在不明白:大清死亡了近一百年,竟然沒有一個真實的“屍檢報告”?!

幾代文化人將在荒漠中苦旅,幾代文化人在資訊短缺和封閉中,不斷重複前人的冤枉路。這不,在以“清史稿”為關鍵詞的搜尋中,搜尋出民國時期的國民政府早在1930年情人節時就已經對《清史稿》痛下殺手了!

然而,凌滄洲先生繼續發問:這些學者是誰?錯誤的19條是什麼?國民政府究竟該不該通令禁售《清史稿》?未來,如果有公正客觀的《清史》,應該如何書寫?

清史專家王鍾翰先生的文章《清史稿說略》,敘及清史稿的禁錮:

1914年,開設了清史館。

清史館設館長一人,下設纂修、協修各若干人,又校勘及辦事員若干人。史館規模之完備,人員之齊全,酬金之優厚,幾不減清初當年明史館開設之規模,此則藉以顯示新朝對勝朝的追念和報恩。而自民國六年(1917年)以後,袁氏竊帝自亡,以後歷屆北洋政府財政艱窘,屢減經費以至於無,《史稿》工作遂全域性停頓。

北伐革命軍抵達京師前夕,史稿已印一千一百部。既而南京國民黨政府發現史稿中多有違礙之處,據傅振倫兄所撰《清史稿評論》指出:不奉民國正朔,乃只用干支,敘事復不明顯,態度曖昧,有反民國之嫌。

最為嚴重的是對清末變法維新與革命運動的記載竟付闕如,書則視為反動派或反革命,例如:(1)有清一代,漢族志士鋌而走險,揭竿而起均不予書,諸如朱氏後裔、明代臣民之抗清,洪(秀全)楊(秀清)之倡義,黨(指國民黨)人之排滿,秘密結社之組織,均不詳載;(2)清代屢興大獄,懾服漢人,其事多不著錄……

《清史稿》刊成於民國十七年(1928),論者以其誹謗民國為能事,發現反民國、反革命,藐視先烈,與斷代修史體例不合。北京故宮博物院因遞呈南京行政院請禁發行。不數月而遭國民黨政府之禁錮。

《清史稿》禁錮之令未解,首先提出異議者為清史學界前輩、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孟心史(森)先生,題為《清史稿應否禁錮之商榷》。隨之唱和提出解禁者,則為原燕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容希白(庚)先生,先後發表了《清史稿解禁議》與《為檢校清史稿者進一解》兩文。

仔細考之,當時國民黨政府頒佈之禁令,實際上只能禁行於長江流域地區,華北及東北三省為日本帝國主義勢力範圍之內,國民黨政府禁令所不能及,因知《清史稿》之禁錮令雖禁而禁不得,雖不解禁而自解禁矣。

1930年前後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形勢是這樣的:

國民政府繼續收縮其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尺度,也昭示時局的動盪不安和統治者的沒有信心。

一方面查禁書籍和期刊的事情是在發生著,另一方面出版是有法律的(國民政府公佈過“出版法”)。同時民間的刊物和出版社在不斷創辦,國民政府實施的威權統治對於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思想自由是一種事後追懲的制度。

1930年情人節對《清史稿》痛下殺手,看上去像是對言論自由下的追魂令之一。凌滄洲先生是言論自由的堅定信仰者,信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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