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野煩道:“有完沒完?沒有第二次!”
封瀾奇怪地說:“有‘第一次’就代表後面還有下文,否則會說‘只有一次’。這是基本的語法,就好比你說了‘首先’,後面要跟著‘其次’。”
“沒有就是沒有。”丁小野後悔陪她聊這個了,換作革命時期,封瀾絕對是個審訊高手。
“你後來去了X省,難道沒有遇上喜歡的少數民族妹子?那裡姑娘長得都很漂亮。”封瀾繼續酸溜溜地問。
丁小野笑著說:“這你就不懂了。在少數民族地區,美麗的姑娘值八十匹駿馬。一個人要是生了幾個女兒,就可以成為一個大巴依。我可娶不起那裡的姑娘。”
封瀾重新靠在丁小野的肩膀上,幽幽地說道:“莫非這張臉和你的騙術在那裡不受歡迎?還是說你娶不了那裡的姑娘,偷了心就跑得無影無蹤?”
丁小野摸了摸封瀾的頭髮,放縱著這片刻的溫存。病了兩天,她的臉頰似乎清瘦了一些,說話還是一樣不饒人,但語速和腔調都放軟了,如同她此刻的身軀。他更喜歡這樣的封瀾,蜷縮著,與他依偎著,在耳邊喃喃私語,像只午後慵懶的貓咪。
“這就難說了。”他隨意地回應道。
封瀾在丁小野的頸窩蹭了蹭,“我有點困了。丁小野,給我唱一首哈薩克族的歌吧。”
“我不會唱歌。”丁小野被她意外的要求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我不信,都說哈薩克族能歌善舞。你流著他們的血,又在那裡生活過,怎麼可能不會唱?我不知道我值不值八十匹駿馬,但是你騙走一顆心,再還我一首歌,這樣的交易無論在大漠還是草原,都不算吃虧吧?”
“說來說去總是你佔理。”丁小野遲疑了一下,問,“是不是我只要唱一首,你就不再煩我?”
封瀾原本也沒信心真的讓丁小野給她唱歌,就好比她拿出指甲油,心裡早做好他拒絕給她塗腳的打算。這都不過是一個女人在她心儀的男人面前下意識的胡攪蠻纏,然而今天的丁小野似乎比往常要容易說服得多。她樂了,摟著他的脖子,整個人又精神起來,“你先唱!”
“你壓得我喘不過氣,讓我怎麼唱?”丁小野不自在地拿開她擱在他胸口的手,臉竟有些紅了,“唱就唱,你不許多嘴。”
然後他真的唱了,雖然寥寥幾句,封瀾一個字也沒聽懂。
丁小野停下了好一會兒之後,封瀾還是沒有說話,也沒有動作。他推了她的頭一把,怒道:“你讓我唱的,唱完了又一副被雷劈過的樣子。”
封瀾撲哧一笑,抱著丁小野樂不可支,“丁小野,你真敢唱!你唱得那麼難聽,和狼嚎沒區別,再喜歡你的姑娘也被嚇跑了吧!”
“草原上的姑娘膽子大,她們喜歡這樣的。”丁小野辯解道。
封瀾問:“你唱的是《可愛的一朵玫瑰花》?”
丁小野搖頭,“你們就只知道那一首哈薩克民歌!不是那個。”
“那是什麼?你至少告訴我歌裡唱的是什麼意思,快說呀!”
“歌名我忘了。歌詞翻譯成漢語的意思大概是:美麗的姑娘站在林下,渾身上下都是花,我一直在她身旁,卻不敢抬頭看她。一句話千遍萬遍在嘴邊轉,什麼時候才答應我娶她,世上所有的話都說到了,就是這一句沒敢問她……我也不知道準不準確,差不多就行了。”
封瀾聽得出神,許久才莞爾道:“說的比唱的好聽。你媽媽教你的?”
“不是。是我的鄰居巴孜肯大叔喜歡唱,我聽得多就會了。”
“你還有鄰居?”
“又不是《魯濱孫漂流記》,我為什麼不能有鄰居?”丁小野說,“巴孜肯大叔是個好人,我幫他放了三年的馬,後來他教會我打獵、剪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