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中丟失的貨物而已。
羅斯進一步在鎮裡鎮外調查,希望找到其他的線索。
書報攤的售貨員在一點四十九分看到穿灰色外套的人經過他的書報攤,向出口跑去。因為攤子擋住了視線,所以他沒有看到那個人是否離開了車站。
某個停靠在車站出口的計程車司機看到一位身穿柏帛麗外套的年輕人騎著腳踏車出來(這個人就是羅斯後來查到的那個農民)。他還看到一個戴著帽子,穿灰色法蘭絨外套的年輕人,提著一個小手提箱,但是沒有腳踏車。這時一個旅客搭車,他就開走了。但是他想他又看到那個人拐進一條小巷。大約是斯特蘭拉爾火車進站之後兩分鐘——也就是一點五十分。
大約兩點二十分,一個搬運工推著行李向兩點二十五分開往卡萊爾的列車走去,他發現一輛男式腳踏車停靠在貼上列車時刻表和車站海報的木板旁,就在站臺附近售票大廳旁邊。他仔細觀察了一下這輛腳踏車,發現上面貼著L。 M。 S。 運往尤斯頓的標籤。他對這輛車一點印象也沒有,只知道它肯定是不久前才被放在這裡的。考慮到有可能是同事負責的行李或者某個在卡萊爾中途下車的乘客的東西,所以他暫時沒動它。然而到了下午五點,他發現這輛腳踏車仍舊停在那裡,就詢問其他搬運工是否知道它,但是沒人記得曾處理過或者給它貼過標籤——但是這輛車確實按規定貼著標籤,所以他只好將它送上五點二十分開往尤斯頓的列車。如果車主乘坐的是兩點二十五分的火車,那麼腳踏車會與他同車抵達尤斯頓,因為兩點二十五分的車不去那裡,倫敦的乘客必須在卡萊爾換車,並且等待兩小時十五分鐘,直到五點二十分的火車進站。
搬運工還特地檢查了一下,這是一輛羅利腳踏車,不很新,車子整體狀況也不是很好,但是前後輪胎很新。
羅斯聽到這段描述幾乎要跳起來。他激動地盤問了所有的搬運工,但最終還是不知道是誰給這輛車貼的標籤,而且也沒有得到車主的任何資訊。
售票員說兩點二十五分開往卡萊爾的車票售出了十張——五張三等車廂單程票,三張三等車廂往返票,一張一等車廂單程票,一張一等車廂往返票。另外還有兩張開往尤斯頓的三等車廂單程票。這趟車沒有售出長途腳踏車票,五點二十分的車也沒有,那輛車只承載了八位來自艾爾的旅客。一個搬運工——不是將腳踏車搬到五點二十分列車上的那位——記得一位穿灰色外套的先生乘坐兩點二十五分的車去卡萊爾,但是他沒有帶行李。經過莫赫林的時候,他問過一些路程問題。這個人沒有戴眼鏡,也沒有說任何有關腳踏車的事情——直到五點二十分都沒有任何人提到過腳踏車。
接下來,羅斯治安官就致力於尋找這個穿著灰色外套在小巷中消失的神秘人,但是一無所獲。那是一條小巷而不是一條大街,巷子裡幾乎什麼都沒有,只有幾個大倉庫的後門有一個公共廁所。
他再一次詢問了書報攤售貨員,售貨員回憶說一點五十三分的時候看到一個戴著軟氈帽,穿著柏帛麗外套的男人騎著腳踏車從售票大廳的方向經過書報攤,但是他沒有過多留意。事實上也沒有其他人注意到那個男人,因為當時斯特蘭拉爾的火車馬上就要再次出發前往格拉斯哥,很多乘客正匆匆忙忙地進站。
兩位盯著最後一件行李被裝進一點五十四分格拉斯哥方向列車的搬運工發誓說,所有貨廂裡面都沒有腳踏車。
羅斯治安官完全想不明白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這輛腳踏車的描述與安沃斯旅館那輛幾乎完全吻合,與法倫的腳踏車卻不太接近。但是這輛車究竟是如何被貼上尤斯頓的標籤呢?腳踏車在格文的時候被搬運工貼籤運往艾爾,這一點已經被艾爾那個將它搬下來的警衛證實。因為在艾爾只有六分鐘的停車時間,如果說車是在那裡被再次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