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晚上,正逢百樂門夜總會裡一場豪華夜宴。
桂花坊包廂裡,正是觥籌交錯、衣香鬢影的熱鬧時分。左震剛剛敬了一圈,走到沙發旁邊一靠,向英東正好也在這邊,想起昨天的事,向左震道:「那個被打傷的姑娘叫榮錦繡,是明珠的妹妹。只是,明珠不肯認她。」
左震微微挑眉,有絲徵詢之色。
向英東把大概情形向左震重述了一遍:「……就是這樣。看不出明珠的身世這麼淒涼。說起來,榮錦繡也怪可憐的,差一點連命也丟了。」
透明的高腳酒杯,在左震手上緩緩地轉動。
「也還算懂事。」這是左震的評價,「至少沒有哭天搶地,或者死乞白賴。」被趕到街上受盡欺凌,差點沒命,居然還能這樣不卑不亢,甚至都不埋怨明珠,這丫頭並不惹人厭。
「你打算拿她怎麼辦?」向英東把燙手山芋扔回給左震,「從街上揀回個麻煩往我那兒一扔,就沒你什麼事了?總不能讓她繼續在外邊遊蕩吧。」
左震好整以暇,一派悠閒。「看她自己什麼意思再說。看在明珠的面子上,總不好再扔她出去送死就是了。」
三天後。
錦繡臉上的青腫和淤痕,經過細心的調養,已經消退了大半,只是左腳扭傷得比較嚴重,走路不方便,還要拄著一支單拐。
向英東來的時候,錦繡正在屋裡練習走動。
「已經等不及下床了。」向英東在門口叫住她,「嫌悶嗎?」
「英少!」錦繡一陣驚喜,急忙回身。「你來了!」這些天來,向英東總共來過三次,其實也不過隨便說幾句話就走了。但每一次見到他,錦繡就充滿了喜悅。而他不在,日子裡竟充滿了淡淡的期待。
錦繡也不是白痴。長到這麼大,這樣想著念著一個人,為他心跳激動,傻子也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是的,她喜歡他。他說話的語氣聲音,她記得出奇清楚;他的神色表情,也被她一遍一遍回味;甚至於對著空氣,模仿他那種帶著浪蕩邪氣的笑,連他抽過的菸蒂,她也小心地從菸灰缸中撿出來細心收藏。
她知道不可能得到他。他天生就是引得所有女人為他動心的那種男人。但一切就好像中了邪,著了魔,失去理性。向英東是什麼身份,她並不十分明瞭,可是他氣質尊貴,出手大方,生活細節處處講究,而且手底下一大群人為他做事,沒有一個人的態度敢不畢恭畢敬——這一切都說明,他是個很有身份、很有地位的人。他不在錦繡所熟悉的那個世界裡。
可是,當她從昏迷中甦醒,看見他的那一刻起,她就記住了這張臉。明知不應該,但並不為了佔有,只是想親近他多一點,哪怕博得他一個讚許的眼神,她也值得振奮。
這一次,向英東並不是一個人來的。
他身邊的那個男人,俊挺溫文,錦繡十分眼熟,依稀記得是在殷宅前面見過的。他隨便站在那裡,有點矜貴、有點冷淡,是誰呢?
「我是左震,震動的震。」他這樣說,「我們見過面。」
「哦,」錦繡有點迷惑,「您是——英少的朋友吧?」
左震微微一笑,「不錯。」
他打量著錦繡。此刻正是傍晚,錦繡背光而立,斜陽金黃溫暖的光,為她的輪廓鑲了淡淡一道金邊。今天她的氣色顯然好多了,穿件雪白薄呢子旗袍,一對美麗的烏黑長辮垂在胸前,吃力地拄著單拐,也許是累了,額角微微見汗,臉色紅暈。
和明珠一樣,也是一雙美麗晶瑩的眼睛、寶光幽黑,有點迷惘的樣子,比明珠少了三分風情,多了一絲溫柔。
大概因為純淨的緣故,像張白紙。比較起來,和明珠的魅力還差得遠——明珠的一顰一笑、一抬眼一低頭,都是風情萬種的,如同煙霧一般的迷媚,所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