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這個東西有沒有被周全找到,決定了能不能破案,不能怪祝婷激動。
第三十八章 關鍵性證據(求收藏)
周全到底在找什麼?
他去張德磊家裡應該是有備而來,不然他找東西的時候,一定會留下指紋。
可是房間裡面,沒有大面積的發現周全的指紋,只能說周全當天是戴了手套的。
正常人,一般情況下,出門是不會戴手套的。
周全既然戴了,就說明他是想要去找那個東西的,東西在家裡?
應該在家裡,不然周全不會在家裡翻騰,那麼有沒有被周全找到?
“走,去張德磊家裡。”鄒誠說道。
現在你想要讓周全告訴你,他有沒有找到東西,那是不可能的。
只能鄒誠他們自己去找,就在鄒誠和警局的警員準備去張德磊家裡的時候,他還在那裡大喊。
說什麼周全不是兇手,讓鄒誠快點抓人,不要浪費時間。
看了一眼張德磊,鄒誠沒有說什麼,和祝婷帶著警員就去張德磊家裡了。
這裡雖然是案發現場,但是沒有想象中的血腥,房間很亂,地上只有少量的血跡。
已經發黑幹掉,警員拿出來腳套手套,鄒誠他們穿戴好,才進入房間。
“在房間裡面,你們有沒有找到什麼東西?”鄒誠想要問一問,尚湖警局的人在第一次搜查的時候,有沒有找到有關的東西。
“裡裡外外搜查了,沒有找到什麼東西。”警員說道。
他不認為房間裡面還有東西,張德磊家裡的房子不大,很早以前的老房子了。
四十來平米,如果在這裡面藏東西的話,怎麼可能找不到。
鄒誠覺得也是,警員的搜查能力還是有的,不至於發現不了細節上的東西。
祝婷找了一會,對鄒誠說道:“會不會是被周全拿走了?”
鄒誠卻搖頭,死者是給周全開了門的,她讓周全進來家裡了。
只有自己一個女人在家裡的時候,她給周全開門了,難道她不知道自己很弱勢。
周全很可能會搶走她手裡的證據,讓她什麼都沒有?
死者一定會想到這一點,卻還是給周全開門了,顯而易見,死者不認為周全可以得到他一直夢寐以求的東西。
為什麼?
要麼就是死者認為她藏的很好,周全不可能找到,要麼就是東西根本就不在家裡,周全進來也不怕。
可是周全不知道這些,所以進來之後,就開始翻箱倒櫃,之後才殺人的。
順序鄒誠覺得自己弄反了,覺得周全是先殺人,但是周全沒有必要為了這件事情就殺人,他可能是先找東西。
怎麼都找不到的情況下,逼問死者,死者不開口,可能還用語言激怒了周全,之後周全才動手,造成死者死亡。
現在來看,鄒誠更加相信這樣的事發順序。
“周全在死者家裡翻箱倒櫃,就不擔心死者大喊大叫嗎?”祝婷問道。
“如果死者真的和周全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你認為她敢大喊大叫嗎?”鄒誠的話讓祝婷默默點頭。
“鄒探長,還是什麼都沒有找到,不過你看看這個有用嗎?”一個警員依然是沒有找到什麼東西,不過手裡多了一張單子。
鄒誠將單子接過來,看了一眼,快遞的單子。
速豐快遞。
華國的快遞很多,口碑都不錯,速豐快遞是其中的一家大公司。
快遞單子上的寄件人是張德磊的妻子,也就是死者,收件地址是周邊的另一個城市。
“什麼地方找到的?”鄒誠問道。
“在垃圾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