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也得見面吧。」他苦笑。
「我們通電話吧。」我作一個手勢。
他的車停在馬路中央,無法久留,只好無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歲。或許到他七十歲的時候,我會約會他,現在不,太危險了。修女蓉蓉蓉蓉說要去做修女的時候,我像五雷轟頂似,三魂去了七魄,靈魂像是遊遊蕩盪,走到一個極的地方。
耳畔只聽得她說:「對不起,品高,我決定了。」
任憑她家人怎麼勸,都沒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萬難,在九月份進入修道院。
「為什麼?」我問她:「為什麼?」
「主的恩召。」她說。
一張小巧精緻的面孔,包在白帽裡,份外嬌俏。
我說:「你沒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靜含笑的說:「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想做修女,很多人認為非要失意失戀才會來到上帝面前找解脫,他們錯了。」
我問她,「那麼我們以後呢?」
「以後,你會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來探訪我,我並沒有與世界隔絕。」
「你不會後悔嗎,蓉蓉?」
「品高,我現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於門外,我再也無法與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說我不明白。
妹妹說也許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對得什麼似的,但既然她已經超過廿歲,就有自主權。
她家人哭訴,「一個女兒養這麼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畢業,去做修女,等於沒生過她。」
我也有一種朋友驟然逝世的感覺,就算不是死別,也是生離。
我說:「她甚至未戀愛過。」
妹妹問:「你怎麼知道?」
「小學中學大學的同學,週末又泡在一起,怎麼不知道?」
「你不見得廿四小時同她在一起。」妹妹說:「要了解另一個人,跡近不可能,許多夫婦結儷廿載,還不是離婚告終。」
「但她不是一個悲觀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積極。剛剛相反,她們要比常人更聰明、智慧、忍耐、堅決。」
我說:「我不是不喜歡修女,但總覺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與事。」
媽媽插阻說:「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異,有些女孩子認為夜夜要計程車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時髦,不但夠勁,而且可消磨時間,但同一件事對你們兩姐妹來說,可能是一種折磨。」
我說:「依你說來,對蓉蓉來講,最美好的事,應是追隨上帝?」
妹妹說:「那自然,她已作出選擇。」
不可思議。
社會有一套定律與標準,符合這套規格的才算合俗眼,咱們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異於多數人的行為,另具一格者,我們都不能接受。
誰教人是群居動物呢。
修女也是少數民族。
從未聽過誰家女兒要當修女,而誰家還普天同慶的。
自小,蓉蓉異於常見,她特別文靜,特別溫柔,同學們大吵大鬧,玩得天塌下來,她總是在一旁微笑,不動心不動火。
所以蓉蓉是每個人的朋友。
我常說她是濫好人,對朋友沒有選擇,她只含笑不語。
在大考期間,還是幫大家溫功課,預測題目。
不過她一向不參予我們的課外活動。
我也對唱歌戲劇組均不感興趣,因為它們幼稚,我只挑運動專案參加。
我泳術不錯。是我在大學的池內教會蓉蓉游泳。
她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