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肩窩間,叫聲柔柔嫩嫩的。
「爸比不喜歡貓,我們沒有辦法養,蜜蜜也不希望爸爸為難,對不對?」
媽媽動之以情,對寶貝女兒講道理,打著商量。
「……嗯。蜜蜜知道,爸比怕貓,不能養,那蜜蜜再多抱刷子一下下。」貼心的小孩,不忍心爸爸害怕,寧可捨棄養貓的心願。
「……」你爸爸我不是怕貓,我是討厭貓罐頭好嗎?──一端靜靜看報紙的男人,心裡無聲反駁。
「刷子,刷子,你明天再過來跟我玩哦。」小蜜蜜輕蹭貓毛,童聲甜美。
「喵。」牠回蹭她,叫得她心都化了。
這幕溫馨畫面,立刻吸引兩支手機狂拍,記錄小女孩與貓的可愛互動。
第一支手機,是蜜蜜她爸;第二支手機,則是蜜蜜口中的「羊叔叔」。
羊叔叔,楊士偉,任職於蜜蜜她爸公司,職稱「總裁秘書」,目前職務暫停,調往「蘇氏營造」,接下代理執行長,處理蘇幼容的工作。
「你拍什麼拍?!」
蜜蜜她爸冷眸瞟過去,自家女兒的可愛,自己拍就好,別人不用來搶。
「我拍貓呀。」楊士偉無辜回道。
死也不能承認,別人家的女兒太討人愛,忍不住拍幾張照當成桌面。
只要被老闆發現,他的手機絕對不會有全屍,直接砸爛在地上。
「好想養刷子哦……可是不行,爸比怕貓。」小蜜蜜和貓咪說話。
「……」爸比不怕貓。
蜜蜜她爸很想糾正她,不過現在他很忙,女兒噘嘴的模樣,天真、可愛、無邪──起碼拍個三十張起來!
楊士偉回答她──當然,在他拍完十張噘嘴照後,才有工夫說話:「刷子不是羊叔叔的貓,牠另外有主人,羊叔叔沒辦法把牠送給蜜蜜。我每天帶牠過來陪蜜蜜,好嗎?」
「好,謝謝羊叔叔!」蜜蜜笑彎眼,很容易滿足。
「你說的貓主人,是你一塊兒撿回家的女孩嗎?」蜜蜜她媽問。
「是呀。」
「她還住你家?」
「不然也沒地方去。她什麼都不記得了,想問出地址電話……很難。」
半個月前,一場大雨之中,他撿到了一隻貓,外加一個女人。
那場雨,大得離譜。
視野白霧霧一片,能見度不到一百公尺,雨聲隆隆,幾乎蓋過車內音樂。
他放慢車速,確保行車安全。
也幸好他車速不快,當異物閃入視線裡,他才來得及剎車。
不知是不是錯覺,那異物不似從路旁竄出來,而更像是──從天而降?
怎麼可能?
他嗤笑,笑自己異想天開,又不是掉了只天使下來。
確實不是天使。
而是活生生的女人,一個天使般的女人,她懷裡還緊摟著一隻貓,人與貓,當初都沒有意識。
「喪失記憶嗎?」蜜蜜她媽略帶憂心。
「看起來應該是。我已經報案協尋,要幫她找到家人,目前沒進展,她不願住安置中心,只能先帶回我家,警方一有訊息,會立刻連絡我。」
「你什麼時候變這麼好心?依照你的個性,應該把她留在警察局,讓警察去傷腦筋。」蜜蜜她爸開口,一針見血。
楊士偉那張笑臉,或許騙得了旁人,誤當他是好好先生,熱心助人──
實際上,他根本只是個掛著笑容的冰雕。
除了工作上的正事,他鮮少去做其餘雜事。
而「幫助陌生人」這類善事,他連碰都不會去碰,就算不小心沾上了,也會用最快速度將麻煩脫手,讓自己置身事外。
這就是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