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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略帶疑惑,“三十。”

阡陌一愣!呆呆站在原地。

北風吹起她白色的衣裙,烏黑的青絲,像一副淡淡水墨畫。

062:一池春水

這是柳阡陌有史以來最丟臉的一次。你喜歡;她也愛;傾力打造人性話的文學站點;來讀吧看書從此告別書荒!

天下第一飛賊飛燕的纖纖玉手,偷過無數奇珍異寶。

她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會去偷紅薯。飛燕偷紅薯也就罷了,同夥還是一國之君,不可思議。

她依約到寫意亭等秦勿離,他一句‘帶你去吃好吃的’,人中龍鳳的她和他,都成了宵小之徒。

秦勿離拉著阡陌神經兮兮的躲在樹幹後面,探頭探腦,“看見沒有,那兒有一塊紅薯地,我們去偷一些回來烤吃。”

“想吃紅薯去買不就得了?”為什麼一定要去偷呢?

“買的哪有偷的好?”秦勿離低頭,嘿嘿一笑。

“哦。”自己偷的東西很好嗎?她偷了那麼多東西,也沒有感覺出來。

“你去偷,我在這兒望風。”秦勿離奸笑,指指紅薯地。

“啊?為什麼是我?”

“自己偷得才好吃,你沒有偷過吧,去試試。我生火順便望風,你去偷紅薯。”

“好。”阡陌從秦勿離身後走出去,答應得很乾脆。她以偷盜為業,偷東西對她來說習以為常。

無爭山莊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同世人,每個孩子,都懂得農桑,種過瓜果蔬菜,大豆小麥等。並不是要他們去種田,而是要他們懂得生活的艱辛。她種過很多東西,包括紅薯,自然也知道挖紅薯的方法。

她捧著一捧紅薯回去的時候,秦勿離果真生起火。

秦勿離看一眼她捧在手中的紅薯,從頭到腳打量她一眼,又心疼又好笑,“你怎麼搞成這樣?”她一身白衣,沾滿紅色泥土。白皙的臉蛋上,有一道紅印子,裙襬掃到泥土,髒得更厲害。頭髮微亂,整個人狼狽不堪。

“挖紅薯都是這樣。”阡陌理直氣壯,以前她下地的時候,也經常搞得很狼狽。

秦勿離用袖子替她擦拭著臉上的泥土,“想不到你居然會挖紅薯。”

阡陌任他替自己擦拭,卻忍不住抱怨,“哎呀,你碰到我的眼睛了,疼。”

“好好,我輕點。”

她臉上泥土被擦乾淨,秦勿離的袖子卻沾了一層泥土。

“好了,我烤紅薯給你吃。”

“我自己會烤。”阡陌捧著一堆紅薯,像捧著珍寶似的。

“你烤過嗎?”秦勿離有些好笑。

“當然了。”她是江湖人,風裡來,雨裡去,江湖中人必須會的,她都會。

“你烤給我看。”

“烤就烤。”

她走到火堆旁,小心翼翼的跑扒開一堆已經灰燼,把紅薯埋進去,再用枯枝將燃得正旺的火堆挑到紅薯上面。

阡陌站起來,坐到秦勿離身邊,從身上掏出一快絲帕將手擦乾淨,“看見沒有,等火燒盡,就可以吃了。”

“還可以這樣燒嗎?”看起來不錯。

“當然了。”阡陌將手帕隨手一丟。

秦勿離撿起手絹,在眼前晃悠,“江南錦繡坊的絲帕,最好的絲。最好的繡功,一條至少值五十兩。”

阡陌瞟了一眼,淡淡道,“三十兩,因為我一次買五百條。”她動手之後,習慣用絲帕擦血跡。

“三十兩,就這樣丟了?”秦勿離把手帕遞到她面前。

“我不用第二次。”她的手絹只有一次。絲帕最大作用,是擦拭血跡。沾了血跡的手絹已經不能再用,所以她養成每條手絹只用一次的習慣。

“你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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