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自己是為什麼來的了。那全是百元大鈔。那麼粗陋的抽屜裡居然放著這麼多的錢,讓我吃驚。她隨手摳起一疊,交給我。我捏在手裡,明顯不止兩萬七。她居然又把剩下的也放在我手裡。我不要這麼多。我說。
拿著。她說。
我拿著了。這是她買我的錢。她多給,是在給我加價了。我想。那麼她到底要我怎樣為她服務呢?她忽然又決定了什麼似的,去抄抽屜,抽出一疊存摺。她怎麼這樣?難道,她要把所有的錢都給我?她真的要這樣。我不要。我承受不起,我甚至有點害怕了。她要幹什麼?她也止住了,說,也好,它們就放在這抽屜裡,我會寫好的,這些錢全歸你。
難道她不想活了嗎?我想。她寫什麼?遺囑?她不知道我的名字怎麼寫?哈哈,作態罷了。
你給我這麼多,我怎麼還你?我說。
不要你還。她說。
我一愣。
你可以走了。她說。
走?事情還沒開始呢。我瞧她,她向我點著頭。她確實是讓我走。
我不敢走。
你可以走了。她又說了一句,我人有點不舒服。
哦,她是讓我暫且先走,以後再召我來。我必須隨叫隨到,隨時為她服務,做她的應召男郎。這就是我力所能及的。可是,難道她就不怕我走了,再不來了嗎?我已經拿了錢了。或者即使來了,也只是敷衍她,像那些她所遇到過的男人一樣。這個社會哪裡有誠信?她憑什麼對我這麼放心?她就不怕再次被騙嗎?我又望了望她。
我忽然感覺有點難受,好像是我在存心騙她似的。我需要錢,這世界就是錢。這是我的全部目的。可是她卻好像不知道。她是那麼的單純,無辜,一個弱女人。
又見小芳9(4)
你難道就不怕被我騙了嗎?我說。我不知自己為什麼要這麼說。
不怕。她說,謝謝你的騙。你快走吧!你走吧,你走吧!她叫,快走!
又見小芳10
我幾乎是被她推出來的。
已經過了零點。我回頭瞧她屋子,燈光已經滅了。
已經沒有了回城的班車,也沒有計程車。我走了好長的路才攔了一輛運新鮮蔬菜進城的卡車。這麼早啊。我搭訕。
()
不早賣不了好價錢啊。卡車司機應。
哦,錢。我捂著懷裡的錢。
回到了城裡。我和女友重歸於好了。她沒有問我那晚去哪裡,因為我給她買了液晶彩電。現在人都不那麼死心眼。我們又買了傢俱,留了舉辦婚宴的錢,剩下的照了最豪華的婚紗照。我們就可以結婚了。
可是我變得懶洋洋起來,好像結婚並不是我的目的。常常會有一種恍惚的感覺。也許我還想著那女孩?小芳。其實她是不是真有其人,我根本不知道,無法證實。即使有吧,真像那富婆說的那樣嗎?
那個富婆始終沒來召我。有一天,我去了她家了。那房屋大門緊鎖。貼著封條。是公安局的,邊上還有一張尋找案件線索的佈告。她死了,自殺,但也不能排除是他殺。她死的日期是我離開的當天。
我找到了公安局。公安局說,她留下了一封遺書。遺書?莫不是她真的立下遺囑把存款給我?但是沒有。當然,她不可能把遺產給我。那遺書上只有一句話:
有你一抱,可以去死了。
她?
這個你,就是你吧?公安局問。
是。我承認。但是我並沒有對她怎麼樣呀!我辯。我抱的只是小芳……我愣了。
我們會弄清楚的。公安局說。
他們沒法弄清楚。沒有任何作案工具。她是以最簡單的方式去死的。跳樓。簡單就是快捷。所以她才那麼急煞煞推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