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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啊。”

梨梨舉起手機,和孟旭湊在一起,看向了鏡頭。

“還記得我教給你的那個很爽的動作嗎?用那個吧。”孟旭忽然說道。

梨梨的臉上忽然閃過一絲失落,默默點了點頭,“嗯。”

“咔嚓”一聲,畫面停在了這一刻,照片上的一男一女默契的將小指放進了鼻孔。這個原本略顯猥瑣的動作此刻卻看上去十分唯美,尤其是女孩的笑,像是融化冰雪的春風,像是彩虹。

第一章 喝酒吃肉賞菊花

炎炎夏日已過,秋風颯爽。不知不覺間,重陽節到了。

山賊這個有前途的行業,宋江已經做了兩年。他從一個小小押司做到梁山泊總瓢把子,這期間幾經坎坷。社團的發展漸漸走上正軌,不久前他還順應時勢冊封了一百單八將,替他管理手下小弟。現在,他也是黑道上有名號的大人物了。

一百零八把西瓜刀,哪個敢在他梁山泊撒野,絕對分分鐘人腦袋砍成狗腦袋。

不過,梁山基友團再壯大,也無法填補宋江內心的空虛。他一直渴望朝廷的招安。

山賊做到極點,還不是山賊,以後子子孫孫都是山賊。他老宋家的社會地位永遠高不起來。賺再多錢,沒臉花。他從小就受過高等教育,前半生還是國家公務員,讓他整天和魯智深、李逵這些摳腳大漢一起做同樣的工作,宋江做不到哇做不到。

梁山好漢個個都是鐵骨錚錚的漢子或者女漢子,要他們一心跟自己歸順朝廷,也不是能輕易做到的。逼得急了,說不定以李逵他們幾個那狗熊脾氣,就把他給削了。慢慢耍,收攏人心,這是宋江的打算。

按照習俗,重陽節是要登高處賞菊花。不過樑山泊入了夥的沒幾個文化人,大多對這種文人雅士的愛好不來電。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這才是神仙過的生活。

宋江吩咐老弟宋清安排了酒宴,和兄弟們一起喝酒吃肉賞菊花,美其名曰“賞菊大會”。那些在山下公幹的哥們兒,無論遠近,一律喊回來嗨皮。

到了那一日,整個梁山化身超級夜總會。鑼鼓喧天,管樂齊鳴,人山人海,紅旗招展。忠義堂上遍插菊花,肉山酒海,該吃吃該喝喝。馬麟品簫,樂和唱曲,燕青彈箏,各取其樂。馬步水三軍各個小頭目,在堂上大吹大擂,語笑喧譁,觥籌交錯,開懷痛飲。不知不覺間,都到了黃昏,宋江看著這場面心裡高興,結果一高興壞事了:他要作詩。

認識宋江的人都知道,這廝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為他當年在江州酒樓牆上做的那兩首破詩。“自幼曾攻經史,長成亦有權謀。恰如猛虎臥荒丘,潛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報冤仇,血染潯陽江口!”,滿滿的都是作死。作死的小宋同志趁著酒勁還覺得不過癮,自我感覺良好,一瞬間猶如詩仙李白附體,大喊一聲:還有誰!瘋狂的又寫下了第二首詩:心在山東身在吳,飄蓬江海謾嗟吁。他時若遂凌雲志,敢笑黃巢不丈夫!

寫完,宋江看著牆上的兩首大作,覺得有些彆扭,像是少了點什麼。有了!宋江一拍手,打了個酒嗝,他沒寫名字啊。沒寫名字,以後火了誰知道這是他寫的。於是他提起毛筆,又在牆上工整的寫下五個大字:鄆城宋江作。

這不是作詩,這真的是作死。

宋江果然火了,火到了朝廷上。有關部門聽說後,實地考察,確認了小宋同志在公共場合亂塗亂畫影響市容的行為,以造謠、誹謗、威脅國家公務人員為理由將其逮捕。

往事不堪回首。

做人最重要的是開心,宋江也不管這滿山兄弟有幾個能體會到他的憂傷的,大筆一揮,在紙上寫下了幾行龍飛鳳舞的大字。寫完了,順手遞給鐵叫子樂和讓他編個小曲,唱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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