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而失去她的愛,是不可能的事。
那種瘋狂的、熾熱的感情,只求付出,不問收穫,看到她的影子,心已狂躍,只有年輕人才能夠做得到,在事情過去後無數個傍晚,我都為自己難過,痛心,但當時似有一股奇異力量支撐,不怕苦,不怕死。
在大學畢業晚會中,我向小玉求婚,她笑了。
她說,過幾個星期,她便要到紐約去,一邊讀管理科碩士,一邊學做生意,她的父親已在皇后區買下一幢商業大廈,急需人才發展,事實上她兄弟姐妹都得出力幫手。
那麼將來呢,天真的我急欲抓些應允。
將來?她笑,大家那麼年輕,將來發生些什麼事,誰知道。
我的心好像被人掏了出來一樣,身畔只聽得自己的聲音在叫:完了完了。
那日不知是怎麼回到家裡的。
可憐的我,還不死心,還血淋淋的想打電話給她,好不容易接通,她在那一頭待我如陌路人,只是冷冷說沒有空,不能出來,要準備行裝等等。
再笨的人也知道痴纏下去沒有益處,說時容易做時難,我幾乎沒發瘋。
我沒有去送飛機,小玉沒告訴我幾時走。
當然,我已成為一個笑話,她不願意麵對這個笑柄,一走了之,多麼瀟灑。
清月一直說,所有的痴戀都一樣,當事人覺得偉大,旁觀者只認為傻氣。
值得嗎?問了一千次一萬次,把時間精力用在單戀上,當然不值得,理智不是沒有,只是一顆心不受理智支配。
開頭是怨:如果不愛我,就不該誤導我,何必偶而給我甜頭。後來就覺得,幸虧誤導我,令我得到無限回憶。
心中一直矛盾。
今年算來,大家都有廿多歲年紀,都該定下性子來,努力前面。
可惜我與小玉分手之後,再也沒有獲得見面的機會。
是否渴望見她?並不,往事如煙,像是看過一場電影,聽過的一支歌,逛過的名勝,過去便是過去,無憑無據。
我同清月說:「其實人家不愛我,早該遠遠避開,年輕人好強,不認輸。」
對於這段感情,我看法錯綜複雜,視心情而定,於將之劃為不值,一下又覺浪漫,忙的時候忘得七七八八,閒的時候又研究一番。
對清月不公平。
「清月,」我說:「要是你對過去的男朋友有這許多懷念,我一定不放過你,」清月只是笑著看她這個自私的男朋友。
誰愛上誰便是誰倒黴。
沒想到小玉回來了。去了四年,嫁了人,創了事業回來了。更沒想到她一回來便到處找我。
她,找我?
我不相信雙耳。
她怎麼會找我?應該由我找她才是,多年來的屈辱變為習慣,她仍然高高在上,我照例低低在下。
舊同學小陳告訴我:「她回來一個多星期,就找你這些日子。」
「小陳,你有沒有把我的電話號碼給她?」
「當然有,日內她就會同你聯絡上。」
小李說:「想給你一個忠告。」
「請說,」「清月比她更適合做你的伴侶。」
我馬上笑,「把我看作什麼樣的人?況且我一早聽說小玉已經結婚,」「這年頭一紙婚書能阻擋什麼?大家還不是憑良心做人。」小陳停一停,「這次回來,小玉並沒有偕那個洋丈夫一起。」
呵。
「這幾年陳家在紐約不是很吃得開,他們年輕那代做事不齊心。」
我說:「就算紐約虧本,倫敦也撈回來,他們是真有錢。」
「有無想過,小玉幹麼找你?」
「對,為什麼?」
「她揚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