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3/5頁)

的指控令他很受傷,“因此這必須是最後一次。”

“你以前也這麼說過。”

我確實說過,而且是如此打算的。但我很軟弱,否則也不會在這兒了。他不能把心裡話告訴她;她是那種鄙視軟弱的女人,他感覺得到。她性格像她叔叔,不像她父親。他轉過身,發現自己被撕裂的絲綢短套衫躺在椅子上。她剛才將這件衣服一直撕裂到肚臍,再從他手臂上除下。“衣服毀了,”他抱怨,“我怎麼穿?”

“反過來穿,”她建議,“裹上長袍,沒人會看到裂口。或許你的小公主還會替你縫上。要不我送一件新的到流水花園?”

“不要給我送禮物。”那隻會惹人注目。他抖開短套衫,反過來從頭上套進去。絲綢黏住後背的抓傷,感覺涼涼的。這樣至少可以撐到回宮。“我只想結束這……這……”

“這就是你的勇氣嗎,爵士?你傷害了我。我開始覺得,你那些甜言蜜語都是騙人的。”

我怎麼會對你撒謊?亞歷斯爵士感覺彷彿被她扇了一巴掌。“不,為了愛,我拋棄了所有的榮譽……當我跟你在一起,我……我無法思考,你是我夢想的一切,但……”

“言語就像風;如果你愛我,請不要離開我。”

“我立誓……”

“……不結婚,不生子。瞧,我喝了月茶,而你也知道我不能跟你結婚。”她微笑道,“然而你或許可以說服我,留你作情人。”

“你這是在嘲笑我。”

“也許有一點吧。難道你認為自己是有史以來第一個愛上女人的御林鐵衛嗎?”

“總有些人立誓容易守誓難。”他承認。柏洛斯·布勞恩爵士是絲綢街的常客,普列斯頓·格林菲爾爵士常常趁某個布料商外出時造訪他家,但亞歷斯爵士不願講出誓言兄弟的過失,令他們蒙羞。“特倫斯·託因爵士跟國王的情婦上床,”他說,“他發誓說是因為愛,代價卻是他和她的性命,並導致了家族中衰以及史上最高貴的騎士之死。”

“是的。‘好色之徒’盧卡默呢?他有三個老婆和十六個孩子。那首歌總讓我發笑。”

“真相併不那麼好笑。他生前從沒被稱做‘好色之徒’盧卡默。他的稱號是‘強壯的’盧卡默。他整個一生都生活在謊言中,被揭穿之後,他的誓言兄弟們親手閹割了他,而‘人瑞王’將他發配長城,留下十六個哭哭啼啼的孩子。跟特倫斯·託因一樣,他不是真正的騎士……”

“那龍騎士呢?”她將床單扔到一邊,甩腿下地,“你剛才說他是史上最高貴的騎士,然而他跟王后上床,並讓她懷孩子。”

“我不相信,”他不快地說,“伊蒙王子與奈麗詩王后私通只是個故事,是他哥哥編造的謊言,伊耿王偏愛私生子,為廢除嫡子,才故意這麼說。他被稱做‘庸王’不是沒有道理的。”他找到劍帶,扣在腰上。儘管跟多恩的絲綢短衫相配有些奇怪,但長劍與匕首熟悉的重量提醒他自己是誰,是什麼身份。“我不願被後人稱做‘罪人’亞歷斯爵士,”他宣告,“我不想玷汙我的白袍。”

“是啊,”她緩緩地道,“那件精緻的白袍。你忘了,我叔祖穿過同樣的袍子。雖然我小時候他就死了,但我記得他。他高得像鐵塔,總是胳肢我,讓我笑得喘不過氣。”

“我無緣結識勒文親王,”亞歷斯爵士說,“但大家都同意,他是一位偉大的騎士。”

“一位養情婦的偉大騎士。他的那個她現在已經老了,但人們常說,她年輕時是個絕世美女。”

勒文親王?這事亞歷斯爵士沒聽說過。他很震驚。特倫斯·託因的背叛和“好色之徒”盧卡默的謊言都記錄在《白典》中,但勒文親王那一頁裡沒提及任何女人。

“我叔叔常說,男人的價值取決於他手中的劍,不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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