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養”這三個字不足矣解決所有問題。
宛雲想,她並不怎麼了解自己前後愛的兩個男人。
☆、84 13。1
——如果以後能有個孩子(這個如果不是生理問題);活的,還擺在宛雲相同的地位可供選擇,馮簡一定甘心選後者。
別誤會,沒有正常人會為了一棵樹苗而放棄整片森林。
從成本來說;正常人通常會在已經投資的事物上繼續投資。
馮簡認為他是正常人。
實際上,生活依舊並沒有多大改變。
宛雲沒用她的那套標準來要求馮簡,而以馮簡的腦力,通常很難判斷一百塊的衣服能穿幾年,一萬塊錢的衣服能穿幾年,而這兩者中又有什麼細微區別。更多時候,馮簡看到價格單;依舊會感到內心深處的悸動。
“家裡的這個玻璃杯瓶居然要兩萬塊?”他皺眉說。
“什麼意思?”
“我是說,你手裡舀著兩萬塊;我手裡也舀著兩萬塊。”
宛雲放下刀叉,無奈道:“家裡早就買了的東西,怎麼現在才想著發脾氣。”
馮簡解釋道:“我又沒發脾氣,就是說這東西怎麼能花兩萬塊。”
所以在豪門婚姻當中,至少夫妻有一個人該深諳藝術品收藏。這樣兩人吵架的時候,才可以在那些名貴擺設中迅速的進行理性判斷,挑一個不怎麼值錢的扔過去。
話雖如此,馮簡依舊不怎麼喜歡半山別墅。
空間太大,裝潢太華麗,閒人太多,活生生的像個小鎮或博物館。據說在沒搬進來以前,李氏曾在這巨大的客廳裡養鯊魚。
“的確有此事,二叔託人買來,後來聽說錦鯉有利風水,便又把鯊魚放回去。”
馮簡懷疑道:“我怎麼聽說當時還是你當家,是你做主直接拆了水晶魚缸。。”
宛雲笑說:“唉,我怕鯊魚。”
馮簡皺眉說:“你當時還算有頭腦,但隨後怎麼如此放任他們?”
“我不管那些公事,”她回答,“你有話便對我丈夫說。”
馮簡怏怏:“你丈夫不會是我吧?”
司機此刻正在開車,假裝聽不見身後人的對話。
轎車緩慢爬坡,宛雲看到半山腰又有一幢房子被黃繩圍住,顯示已出購。
這是周愈在半山別墅附近購買的第三幢別墅,宛雲甚至不知道他動用什麼關係,才能讓多年的住戶搬離。
畢竟這裡的居民也不缺錢。
宛雲收回視線:“你說你是我丈夫,嗯,總得做出點事情證明一下。”
馮簡直視前方。
這該怎麼證明呢,反正他不太想光天化日下嘗試3p。但那女人不會又想買東西吧……
宛雲提議:“這樣吧,你揹我走回去。”
轎車已經行駛到半山別墅的大門,正在等待眼前自動門開啟。
司機依宛雲言,忍笑將車停下。
馮簡轉頭看她:“不會吧你李宛雲?多大歲數了?不要那麼幼稚。背什麼背!”
宛雲反駁道:“什麼幼稚,當初你第一次來這裡見我,連話都沒聽我說完,便開車逃跑。”
馮簡受不了:“……你怎麼不說我第一次見你,你窮的連鞋都沒有!”
沒辦法,馮簡只得背起宛雲,眼睜睜的看著轎車駛走。
真是越來越不喜歡半山別墅,以前開車或跑步還不覺得,如今他察覺從門到建築,至少要走二十分鐘。光草坪就要交不少物業費。
馮簡剛剛上完班,隨後接宛雲回家。如今他精神疲倦,抬腳沒精神,宛雲雖然軟,但背久了手臂發酸。家裡那兩條狗已經向他們狂奔而來,在前方興高采烈的引路,並時時刻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