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他建議,挖人。
明湖文化的牌子夠硬、名氣夠大夠響亮,又不缺錢,只要想挖,可以說,當下國內的其它那些電視劇製片公司,基本上沒什麼招架之力。不敢說全部,但只要是被明湖文化相中了,願意去挖的,十個裡頭挖他個對半,問題不大。
只要鋤頭揮得好,沒有牆角挖不倒!
明湖文化有人、有錢、有團隊、有好演員、有好劇本,也不缺好的播出渠道,就差幾個靠譜的好導演來帶著團隊拍戲而已。
甚至明湖文化這邊已經完全具備了目前只有在好萊塢才盛行的「製作人中心制」的基礎,也即,像韓順章,像黃文娟,像秦諾,像杜敏這樣有過電影和電視劇監製和製片經驗的人,直接挑起一部戲,從劇本到幕後到演員,全管了,導演挖過來,就只負責拍戲就可以。
想想看,挖幾個人的事兒,多簡單啊!
既壯大了自己,削弱了別人,同時又保證了明湖文化在電視劇市場上不必減產,只要保持大致的水準,就可以維持在電視劇市場上的霸主地位!
簡直好處多多。
但李謙想了好幾天之後,把韓順章和金漢給找來,鄭重的跟他們說:這個路子,不能走!
咱不挖人。
當然,這個不挖人,只是說,不要去挖人家那些已經在別的公司成名了,目前根本不缺戲拍的人。
主動過來要求投靠的,不算。
人家都主動登門,或是有合作的意願,或者乾脆想簽到明湖文化來,這當然是歡迎的,絕對不能拒之門外。
那些並不太出名的,新人,或者此前的作品有明顯亮點,但是並沒有紅,並沒有獲得足夠的名氣和後續的拍攝機會的人,還是可以嘗試接觸一下的。
只要願意遵守明湖文化的規矩,按照這邊的路子來,合作也好,投奔也罷,都可以談。
實話說,這個決定,不太好理解。
明擺著的又省勁兒又安全的路子不走,非得要費力氣的去打撈一些別的,這在任何人看來,都肯定是有些傻。
但韓順章和金漢都跟李謙認識多年、合作多年了,他們雖然也覺得這樣做實在是有點傻,但他們畢竟還是明白李謙的用意在哪裡。
就好比李謙自己發專輯,且要求公司裡的大牌歌手發專輯,都要儘量避開新歌手、新專輯比較多的時候,是一樣的。
他是國內娛樂圈最奇葩的一號人物。
若非像當年的華歌唱片踢他出局那樣,真的是被人欺負慘了,蓄意要鬥氣,否則的話,他堅持不與任何人為難,他特別喜歡這個圈子裡不斷地有新人、有有才華的人冒頭,給這個世界、給這個時空帶來新鮮的趣味與情感。
這真的很傻!
全中國,甚至全世界,都少有人會這麼傻!
但偏偏,在他身邊待久了,不知道是習慣了、適應了,還是被他給洗腦了,反正聽到這樣的建議和要求,韓順章和金漢也就是彼此對視一眼,在心裡嘆口氣,卻不會有任何的反對意見。
甚至還像過去的每一次一樣,發自內心的對他有著說不出的敬佩。
所以說是被洗腦了!
那怎麼辦?
此前對這類事情參與並不多的金漢提出個想法,說:那要不咱們也搞個海選吧?其實說白了不就是招聘嗎?別的工作都能招聘,導演也可以招聘啊!簽訂用工合同,繳納五險一金!導演也是個工作嘛!
願意來的,咱們就談一談,咱們相中了人家的本事和水平,人家也相中了咱們的待遇和前途,那就簽合同唄。
彼此瞧著都差了點兒,那就既不挽留、也不硬挖就是了!
李謙覺得這個思路比較靠譜。
於是,《倩女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