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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過山東知縣。金埴自己也是一位詩人,功名不遂,終其一生不過就是個秀才,以館幕謀生,十分潦倒。但是從他所留下來的筆記《巾箱說》、《不下帶編》可以見出,他是一個典型的讀書人,最足以稱道的,是曾經應仇兆鰲之請,為仇氏所著的《杜詩詳註》做過文字聲韻方面的校訂工作。而所謂落寞以終,並非主觀上多麼侘傺不堪,反而有一種惹人惋惜的恬然。

由於先父在日常讀《杜詩》,也總是注意跟杜詩流傳相關的故實,我還在大學裡唸書的時候,一日父子倆說起仇兆鰲注杜詩的點點滴滴,提到了這位連“掛名共同著作”的待遇都混不上的詩人,我帶著些訕笑的口吻,說金埴“老不得意,動輒抬出箋註杜詩的功德來說道,像是老太太數落家藏小古董。”先父卻從另一個角度對我說:“能夠埋頭在杜詩裡做些小活兒,這樣的人,也算‘立言’了,有些及身可享的功德也未必能比得的。”

承這幾句庭訓,我對“埋名”二字有了不同的體會——早年從小說裡見“隱姓埋名”,總覺得那是“俠士高人幹些劫富濟貧的勾當”所必須的掩護;要不,就是行止之間刻意放空身段,以免徒惹招搖之譏。可從未想過心懷坎壈、際遇蹭蹬,卻能埋頭在俗見的功利之外,為值得流傳的文字做些有益於後世讀者的服務——而且決計不會分潤到任何名聲。

在已經成年之後才能體會這種跟基本人格有關的道理,我自己是覺得太遲了的。總想:不論是不是出於悟性之淺,或者是出於根器之濁,自己不論做什麼,居然總要經過一再反思,才能洗滌乾淨那種“留名”的迷思,相對於做任何事都能夠勉力為之、義無反顧、不計較世人明白與否,而又能夠做得安然坦然,自己的境界就實在淺陋難堪、也往往自生煩惱了!

我的孩子入學之後,面對各式各樣的考試和評比,其情可以想見:一群才開蒙的娃娃,個個兒奮勇當先,似乎非爭勝不足以自安。於是,我的不安就更大了:他們在人格發展上是不是一方面能夠重視榮譽,一方面又能夠輕視虛名呢?這種關鍵性的矛盾如果在立跟腳之處沒有通明的認識,日後往往不落淺妄、即入虛矯,他們人生就十分辛苦了。

最近恰好遇上這麼個題目。太陽系行星的認定,有了新的標準。國際天文學會投票定案:冥王星從此除名,另以“侏儒行星”呼之。此舉令張容十分不滿,他再三再四地跟我抱怨:這樣做是不對的;投票不能決定“冥王星算不算”行星。我在前後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裡分別問了他六次:為什麼他那麼相信冥王星必須“算是”一顆行星?既然投票行為不能決定客觀事實,我們只能說,這樣的投票所定義(或修正)的是人類的知識,所呈現的是人類認知的限制,於冥王星並無影響。我這當然也是老掉牙的調和之論,沒什麼深義。

張容卻堅持:“名稱是很重要的。如果說定義是人下的,可以投票就改變了,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再投一次票說冥王星的體積剛剛好就是最小的行星的標準呢?”

我差一點開玩笑說:“你一定是受了臺灣人對“修憲”的熱中和執迷的影響,進一步影響了你對客觀知識的判準。”

但是他說得堅定極了:“我也覺得冥王星很小,沒什麼了不起,可是行星這個‘名’應該是有標準的。標準怎麼可以說改就改呢?”

我不懂天文物理,所學不足以教之,只好一再去請教我的朋友孫維新教授。但是我很慶幸我的孩子重視的不是行星之名,而是形成一個“名”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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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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