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
總共三隻小貓咪,分別蹲在三個不同的位置,
兩兩相隔一米左右。
一切準備就緒,
隨時都可以動手,
只不過在動手之前,
得三思而後行,
首先,
第一個問題:下死手嗎?
如果下死手,那就得將它們一網打盡!
這個一網打盡,可不單是蹲在樓梯間的那三隻,
而是全部,連同超市一樓門口附近的那些!
不然,只要那三隻當“衝鋒”的貓咪遇害,
其它貓狗單位肯定會聯想到是我乾的!
然後對應的“親屬”不得恨死我?
仇恨,不就是來了!
後面可能就會是各種“冤冤相報”......
當前,沒辦法將超市內的所有小貓小狗一次性全部幹掉,
況且即使有辦法、有把握做到一網打盡,
可它們的“家長”,說不定早早就知道它們會一起前來超市,
然後小傢伙們集體失蹤,超市不就最大嫌疑了,
“家長們”肯定會來這“找人”!
短時間內,就算可以妥善處理各屍體,但它們留在超市內的味道呢?
無解,沒辦法實現完美“犯罪”。
綜上所述,
不能下死手!
否則就會與學院裡的貓狗結死仇!
以後就不能再來超市這邊值班或搞任務了......
這絕對不是我想看到的結果。
那第二個問題:不能下死手的話,那該怎麼處置它們?
打一頓?
好讓它們吸取教訓?
細品各【額外規則】的態度,似乎就該如此,
這樣不但可以起到懲罰的效果,還能建立超市的威嚴,
以及以此震懾它們的“家長”,下不為例!
很顯然,
這是一道“選擇題”。
只不過......除此之外,
我還有別的想法,
畢竟由始至終,它們都沒有對我出過手,
剛剛我在明,它們在暗的時候,絕對可以打我個措手不及!
也就是說,
目前雙方並沒有達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
而且,當下不正是收買“人心”的好機會麼?
畢竟兩個向來不和的“陣營”竟然選擇合作,
足以說明它們遇到了難以解決的難題,不然就不會這般“鋌而走險”,
如果我“以德服人”,
說不定最終可以得到一些常規做法得不到的東西!
即便沒有,就當給小黑一個面子唄,
無傷大雅,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既然這樣,想辦法將那三隻貓咪無傷拿下好了!
打定主意後,
把【黑刀】收了回去,
順勢從【儲物袋】裡掏出幾根大號的紮帶,
緊接著操控藍框鏡子朝最近的一隻小貓飄去,
等順利達到可以發動攻擊的距離,
立馬擴大兩鏡子的鏡面,同時鑽出半個身體並一把摁住目標的小腦袋,
“喵!!!”
對方猛地一聲驚叫!
四肢隨即對著我的手又蹬又撓......
反應很快,正常情況下肯定會被它給弄破面板以及弄出血,
只不過,
正如【額外規則2】說的:【在二樓通往三樓的樓梯上,你是無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