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沒有殺人的意思。部隊裡面講遵紀守法,指的是要主觀上去遵守法律,在李光祖逃跑之前,他沒有主觀上違法的意思。”
講著這些話,祁睿上尉心裡面非常感激初中政治課本。在政治課本上,對這些問題就有過非常明確的解釋。其中一個案例是某個農民的二流子鄰居偷農民菜園裡面的蔬菜。這位農民伯伯想方設法總是阻止不了,於是惱羞成怒的農民伯伯就在他估摸著鄰居會偷的蔬菜上下了毒藥。鄰居吃了這蔬菜之後被毒死了。在公安系統調查完畢之後,將農民伯伯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了農民伯伯。
當年一群毛孩子們對政治課覺得挺辛苦的,但是這個案例倒是真的在班上引發了真正的討論。大家都知道故意殺人罪是適用死刑的。包括祁睿上尉在內,大多數人都認為這位農民伯伯很冤枉。他家裡菜園反覆被偷,如果小偷不偷東西,豈不是就不會死。故意殺人罪實在是太重了。
政治老師的話,祁睿到現在還能記得。“故意殺人罪的判斷標準是兩個,首先是其行為是否造成了別人死亡,其次,這種行動的目的是否出於主觀。放到這個例子上,這位農民伯伯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人死亡。如果兩條都符合,那就是故意殺人罪。這與農民伯伯是不是之前收到了侵害無關。這項罪行上,他就是故意殺人罪。”
那是當時還叫韋睿的祁睿上尉第一次樹立起法律觀念,法律是隻講具體問題的。好不容易承認在導致鄰居死亡這件事上,農民伯伯的確犯下了故意殺人罪。年少的韋睿回到家就問起他老爹韋澤,“爹,我們書上這個案例你看過了?”
韋澤拿起書把那一段從頭到尾看了一遍,然後說道:“現在我看過了。”
“那農民伯伯是不是壞人?”年少的韋睿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最適合自己想法的問法。
韋澤微笑著說道:“是什麼讓你覺得書裡面的農民伯伯是個好人呢?”
因為過去了十幾年,祁睿上尉早就忘記了當時他爹韋澤對又說了什麼。祁睿上尉能夠記得的是,從那次開始,他對於好人壞人的理念就變化了不少。而少年韋睿也樹立起了一個理念,法律不是講述這個人是好人或者壞人,法律講的是具體的行動,以及行動時候的動機。就如李光祖一樣,他的動機並不是要去殺他弟弟或者弟妹,他的動機是要去展現身為哥哥擁有的對弟弟的影響力。如果李光祖認識到,他並沒有天然對他弟弟有什麼權力的話,想來他是不會認為自己對弟弟的打罵可以解決問題。
營政委的臉色總算是稍微好看了一點,他說道:“你認為李光祖的思想問題是出了事情之後就逃跑嘍?”
“是!”祁睿上尉大聲應道。
“那你認為你在連隊思想工作上有什麼問題?”營政委問道。
“我們在思想工作上沒能培養起大家知法守法的理念,出了事情之後,大家覺得自己可以逃避懲罰。如果大家能夠樹立起法律觀念,認識到逃跑只是在加重罪責,那就可以讓損失最小化。”祁睿上尉答道。
營政委盯著韋睿上尉看了片刻,這才繼續說道:“你回去準備怎麼辦?”
“我會在連隊裡面進行普法教育。既然有了教訓,那就得讓同志們吸取教訓。”祁睿上尉鄭重的答道。
“我希望你能把這個工作做好。”營政委說道。說完之後,營政委就讓祁睿上尉趕緊回連隊去。
回到連隊之後,祁睿上尉立刻召開會議。指導員、副連長、排長、班長都參加了會議。把抓到李光祖的訊息告訴了大家之後,祁睿上尉說道:“這次之所以會鬧出這麼大的事情,就是因為我們在思想工作上沒能做到位。同志們缺乏最起碼的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