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笑並未感到意外。
鄉間野神畢竟是鄉間野神,裡面供奉的泥身,來路不正便會底氣不足,即使那位正主,已經混到了一縣之長,卻依舊不敢將此廟,搬遷至山腳。
若是被人看破,泥像長得形似縣令。
那恐怕會民情激憤,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宛日的香火情分在懷疑自己遭受欺騙後,會化做無邊的憤怒。
縣令大抵也是遭不住這樣的打擊的。
並非是懼怕凡人,而是纏身的香火化做孽緣,曾經受了多少好處,不僅是吐出來那麼簡單。
李長笑將泥身頭上的白布重新包好,放回那座小廟當中。
隨後,靜靜等待。
果然不出一刻鐘,那名縣令便沿著山道,緩緩走了過來。
哪怕是野廟,正主也是心有感應的。
二人對視一眼。
縣令先開口道:“聊聊?邊走邊聊。”
“可以。”李長笑點頭。
二人並肩向山頂走去,那裡人煙稀少,話好說開。
兩人的初見,是在酒桌上,那時都不知道,對方是修行者。
“你是怎麼發現的?”縣令問道。
李長笑搖頭笑道,“談不上發現,只是好奇過來瞧瞧。”
縣令嘆了一口氣,並沒有意圖被發現後的氣急敗壞。
他悠悠說道:“這世道,百姓難啊。”
“我身為一縣之長,掌管著臨武縣多年,是眼睜睜的看著,縣裡一年收成不如一年,日子難啊。”
“現在還好,還能有些爬蟲,野豬吃吃,再過幾年,怕是連這些都無嘍,當然,我身為縣令,這世道即使是再亂,也是能吃上一碗熱飯,明哲保身的。”
“可…從另一個角度看,我與這等凡人,又有何不同呢,到底還不是吃不上飯,只能捱餓。”
縣令悠悠說道。
前者,是凡間的飯,後者,是修行界的飯。
處境十分尷尬。
“道友,你的處境,應該也與我相差不大吧?”縣令看向李長笑。
縣令眉頭微皺,他的眼角處泛起一點金色。
這是曾經修煉過某種瞳術的證明,而且大機率是佛家的瞳術。
雖說瞳術也受到了天地極大的壓制,只保留了以前的一點點威能。
不過,種種細節結合,再加上自身經驗判斷,大概是能猜出,眼前這位男子的修為,應該與自己相仿,在元嬰中期左右的。
二人修為相仿,處境自然相差不會太大。
“若我是凡人,是否已經被惡虎叼走了?”李長笑漫不經心的問道。
縣令不置可否,輕輕一笑。
二人緩緩走上山頂。
視野漸漸開闊,樹影婆娑,風景很美。
縣令路上隨手摘了一顆果子,用衣服擦了擦,一口咬下,汁水四溢。
縣令一隻悄然手負後,淡淡說道:“道友,你走吧,這對你對我都好。”
李長笑答非所問,“我有一個朋友,也在研究香火一道,興許你的靈感,便是從她而來。”
“你想活得久些,我不會阻止,但這樣真的好嗎?”
“既享受著百姓的煙火,還養虎為患,將臨武縣囚在大山之中,製造恐怖。”
李長笑的聲音十分平淡,聽不出喜怒。
“如若不是如此,誰會真心供奉那山間的野廟?”縣令說道:“並非是誰,都有河母廟中那兩具金身的實力與腳力。”
縣令幽幽道:“再說,此地虎患源遠流長,甚至可以追溯至靈氣枯竭前。”
“此地曾是某位大仙的圈養之地,專門在此飼養惡虎,看其互相拼殺,從中感悟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