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氣結,居然自稱過目不忘。
玫瑰並沒有跟雅歷斯學劍擊,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遠了沒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歷斯找玫瑰的電話——
「對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回來,我會告訴她你找過她。」——
「我會跟她說你想見她。」
有時候玫瑰在家,也會搖頭擺腦地裝蒜,叫我代她遮瞞,說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話筒一摔,對她說:「你自己告訴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裝鬼臉,但對雅歷斯很不耐煩,「晤,」地敷衍數聲,然後就藉故結束通話電話。再過一個星期,我索性告訴雅歷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親戚家,那邊電話不方便告訴你,我知道你已經半個月沒有見過她,好,我代你告訴她……」
沒出息。
大丈夫何患無妻,巴巴地求一個女孩子管什麼用,女人變了心就是變了心。
況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經對他交過心,我甚至懷疑玫瑰是否有一顆心。
玫瑰有一個好處,她決不甜言蜜語地騙人,她根本懶得做,所以這些男人若沒有心理準備,就不該與玫瑰做朋友。玫瑰與雅歷斯算是完了。
玫瑰這孩子,服裝店送到我寫字樓來的帳單,往往一萬數千元。
幾件白濛濛的衣裳,貴得這樣,我嚴重向她提出警告。
「還是中學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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