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死亡三人以上煤礦事故四十六起,百分之六十屬於責令停產整頓,但卻拒不執行,仍在那裡明停暗採的小煤礦。”一位前來處理事故的家屬說。
面對著中央政府的嚴厲措施,面對著全社會的憤怒和關注,為什麼那些礦工還是會被送進沒有任何安全保障的礦井?在一次又一次的礦難背後,究竟存在著一個什麼樣的殘酷遊戲?
據瞭解,近幾年,有煤礦的地方都迅速地冒出一批非常非常富裕的人。比如在山西就傳出過,一批私營煤礦老闆到北京一下子買走二十輛寶馬車的新聞,讓人震驚得直伸舌頭。這幾年煤價直線上漲,讓煤炭變成了黑色的金子,很快的捧富了一大批煤礦主,這就是自然的一件事。他們當然在笑了,但是我們聽到了誰在哭呢?“礦主發財,礦工遭難”,礦工及其家屬們當然在哭。
在一些地方,對能源的巨大需求導致了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揚,一噸煤少則賣到四百元、多則可以達到七百,而高煤價的背後,就是一些煤礦對煤炭資源的瘋狂開採。八臺河煤礦,年設計生產能力三萬噸,卻在半年內,就開採了五萬噸。還有一家煤礦,年設計生產能力也是三萬噸,最多的時候,一個月就採了十八萬噸。
面對著礦工的死傷,那些哭喪著臉的礦主到底是賠了還是賺了,目前很少看到相關的資料。但是,依據最簡單的規則,讓我們粗略地計算一下,得出那些私營礦主獲取高額利潤的結果似乎並不複雜。以八臺河煤礦為例,一年十萬噸的開採量即使按目前的最低價,也至少可以為礦主帶來一千萬的利潤。
世上最可憐的母親(6)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八臺河礦主不僅是市縣人大代表,還是經營界的十大傑出青年,也是當地的納稅大戶,整個公司的資產好像有一個多億,應該說他們錢當然不少。
一個早就被責令停工的煤礦,為什麼敢無視國法,除了礦主對高額利潤的追逐,還會找到其他的原因嗎?在八臺河煤礦,那些每天辛苦工作的礦工們,他們所面對的,究竟又是一個什麼樣的規則呢?
有保險,但是這個保險不是給礦工的保險,他是給礦井的保險。就是說你得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投保,投保一旦出事以後由保險公司來賠付,但是這並不是給礦工的人身保險,礦工的人身安全是沒有保障的。比如說手砸傷的,腿砸傷的,這種殘疾的礦工醫藥費都得自己掏。很多煤礦的利潤收到的錢,比這種可能出現事故他要賠付的錢要高得多,比如三萬噸的煤礦每年超產三萬噸,可能就是三百萬塊錢甚至更多的利潤。那麼,如果一年利潤是幾百萬,上千萬,甚至更多,那隻要能夠幹幾年以後,能維持那麼一兩年,即使出個大事故,也沒有什麼問題,只需要利潤的一小部分拿去賠付,肯定是如此。
我們的監管哪裡去了?為什麼監管不到位?是不是怕得罪人?是不是與老闆背後有什麼貓膩?為什麼頭上有一千五百萬立方米的水還敢在底下打洞挖煤,這不是拿礦工的生命賭博嗎?我們有法,為什麼不去管?為什麼就不敢管?
憤怒的七個問號就有六個直指政府部門的監管不力。也許當時正在現場參加指揮救援的政府官員不曾想到他就是事故的第一責任人,監管不力的責任在幾十個小時後就落到了自己的身上。一條“落實責任”的巨大標語下散亂地擺放著空空的椅子,在幾乎快被抹去的“責任”兩字之下,椅子上的礦工在本週早已離去,同樣在責任的面前,政府官員也在當日離開了透水的礦井。
看著官員們迅速地被停職,接著又看到黑心礦主被迅速地捉拿歸案,人們一時間會有種解氣的感覺。但是僅有解氣是遠遠不夠的,它離解決還差得很遠。面對礦難,黑心礦主與政府官員是兩個關鍵的控制點,一方面要迅速加大對礦主們的約束能力,而在另一方面,如何讓官員們真正的負起責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