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理由。
至於克蒂斯———我既然有了全新的身材,就想出去轉轉,看看它能為我做什麼。也就在這時候,我遇見了克蒂斯。他網上的自我簡介很有趣,很溫和,很能自我解嘲,而且照片看來也不錯。我們很快就開始通電子郵件,事情也進展迅速。感覺上我好像已經認識他好多年了。我們住的地方距離幾百裡遠,在共度了幾個瘋狂的激情週末之後,兩人的關係越來越親密。我都還來不及喘氣,他就說愛我;而我呢,也說了同樣的話———為什麼?因為我以為這是我能夠做的最好的事,還是因為我想避免談話間出現一陣尷尬的停頓?
我知道這不是真心話,可是我還是回了他。當時我心裡想,如果事情能這麼簡單,不是很棒嗎?凱西生命中大多數時間,我都是一個人。我丈夫吉姆———凱西的父親———在她一歲時就車禍去世,我在二十六歲就成了寡婦。我們的婚姻從來就不算美滿,要是讓我說實話,我不覺得它能維持下去。就在他死前兩天,我還翻開電話簿到“離婚律師”部分。而這件事,我想應該是使我沒有在他一死就去找別人的主要原因。寡婦有千百種,我是有愧疚感的寡婦,於是我退縮,大吃特吃,準備一個人過完一生。
但是這時候,我終於決定結束我的贖罪,加上又有一個這麼棒的男人……呃,關於這麼棒的男人,其實我應該很早就看清楚,他並不完美,不過你或許也注意到了,我這個人很容易疏忽。說真的,我向來就不擅與人交往,也不會察言觀色,上大學時,有三個男友都在我毫無知覺時跟我分手。“敏銳”不是我的強項。這或許就是我沒有發現克蒂斯怪異、讓人“毛骨悚然”的個性的原因。要說他有一點黏人就好比說……哦,我不知道,我一向不擅長這種文字遊戲。比如,要怎麼說拉美西斯有一點自大的問題?說圖坦卡蒙國王有一點死板?總之,我的重點是———他非常黏人。他一天發兩封電子郵件給我。我們在一起時,他樂此不疲地給我洗頭,替我的腳趾塗指甲油。很噁心,對不對?但當時我卻覺得很甜蜜:因為我不記得有誰肯把我的兩隻腳捧在手裡,有誰會把我的身體當做一個值得仔細審視的物品。
在我們約會整整兩個月後,我第一次把他介紹給凱西。他握住凱西的手,開心地笑著說:“我現在是個父親了。”而凱西———願上帝保佑她那慍怒而受騙的小小心靈(她那時一定已有四個月的身孕了)———她卻把手抽開說:“你是故意想要我吐呢,還是我剛好想吐?”
當時我們已經在籌劃婚禮了———在巴哈馬群島一處海灘,赤腳走在沙地上,只有我們和凱西(老天,那會是什麼場景?)———不過這一刻,我終於把自己拉回現實。後來,克蒂斯來家裡度週末,我們一起做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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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羅拉(3)
“你知道我這些天都在做什麼嗎?”他問。
“什麼?”
“我把你比做我看到的每樣東西。”他對我露出孩童式的笑容,但我卻發現有一絲討厭。
“哦,”我說,“真的嗎?”
“當然,”他同時指了指我正在拌的沙拉,“羅拉就像生菜,”他說,“鮮活有力,對我有益。”
“哦。”我說。
他又拿起一個番茄。“羅拉就像番茄,”他說,“鮮豔多汁,甜中帶酸。她讓我想到夏天。”
“哦,那很不錯啊。”如果你是沙拉狂的話。
然後他又往廚房四處張望,企圖尋找靈感。可是我心裡卻想:哦,老天,如果他說“羅拉像是雞胸肉”,我就用這根木叉刺死他。
“我應該不像什麼糧食吧。”我說。
“哦,你像,”他精神振奮地說,“你是我的滋養品。”他拿起一條法國麵包,像舞劍一樣在空中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