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4/5頁)

想必早飯也在那吃,怕是直接從佟家去了學館。往日不都這般,娘怎的忘了。”

“確實如此。”

母女兩個碎碎交談著一些閒話,一面盛好了四碗粥,擺好了小菜、玉米餅,並筷子勺子等物。

金秀玉將長長的辮子甩到背後,衝著院子裡的兩個男人,俏皮地道:“兩位大老爺,早飯備妥了,若是洗漱完畢,便請過來用膳罷。”

金老六拿手指點了的點,笑罵了一句“這丫頭”。

李承之嘴角微微挑著,彷彿覺得自己便是這家中的一份子,這樣的畫面彷彿已經重複了成百上千個日子,熟悉融洽,渾然天成。

他坐下來,學著金家三口的樣子,將小菜夾到粥裡,喝了一口,然後拿了一塊玉米餅子,咬一口在嘴裡嚼著。

金林氏道:“今日要做多少蠟燭?”

金老六道:“做他兩百斤罷,後日便是七夕,鋪子裡生意好呢。”

似是在心中盤算了一下,金林氏先是沉默了一會,然後點頭道:“使得。”

金秀玉一面小口吃著,一面低聲對李承之道:“知道怎麼做蠟燭麼?”

李承之搖頭。

金秀玉嫣然一笑道:“今兒便讓你見識見識。”

李承之只是看她一眼,老神在在地吃著自己的早飯,氣定神閒。

金秀玉算是明白了,這個男人,平日都是成熟穩重,斯文有禮,只是一沾酒,內裡的邪惡本質便都跑了出來。她暗暗在心中盤算,今後可得讓他少喝酒,尤其不能喝醉。

她這麼想著,卻連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她已將對方納入了自己的照料範圍之內。

早飯完畢,金林氏和金秀玉母女自行收拾碗筷。

金老六對李承之問道:“大少爺可要巡視鋪面?”

李承之搖頭道:“往日繁忙得很,今兒個偷了一日閒,伯父若是不避諱,可容我見識見識那蠟燭製造的技藝?”

金老六一笑,說道:“大少爺可知這淮安民俗,未成親的準女婿,幫襯丈母孃家做活,那是本分。”

李承之也笑道:“承之身為淮安人士,怎會不知。只怕伯父嫌棄這毛腳女婿。”

金老六抿著嘴,但笑不語。

對方雖未表態,李承之卻已暗喜。

金家三口是合作慣了的,誰幹什麼活計,都有定例。

廚房收拾出來後,金老六先從廚房提了烏桕脂出來,這回有李承之幫忙,兩人提了滿滿兩大桶放在廚房。

一開始自然還是卷芯骨,這活兒金林氏和金秀玉都是做的極好的。

金秀玉照往常一般用棉片卷著蘆葦杆,金林氏則一面做一面教給李承之。

難為李承之一個大男人,竟能捏著薄薄的棉片和細細的蘆葦杆,輕手輕腳地做活,一次兩次之後,倒也似模似樣。

金林氏不由誇道:“這做生意的,頭腦就是靈光,這學做活,都比別人學得快!”

她這人也甚妙,若李承之是頭天上門,打死她,也決計不敢讓對方這麼尊貴的豪門大少爺做這樣的小活計;而她既是早就認定了對方是自個兒的女婿,又經過了這幾天的相處,熟悉了對方的秉性,倒比自己兒子還要親切。

做蠟燭這樣的活計,在對方經手便是幾千幾萬兩的大富商眼中,自然不值。然而她既是將對方當做了金家女婿,理所當然便認為是應當傳授他這門技藝的。

說李家人特立獨行,金家人也有諸般妙處,先這身份地位,於這家人眼中,既可如那天上的浮雲,也可如那地上的糞土,全然不必在意。

金秀玉一面做活,一面看著李承之卷芯骨,他手指修長,骨節均勻,襯著那鮮黃或嫩綠的蘆葦杆,倒十分的賞心悅目。

這人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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