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今天上午我全程在聽耳機啊!”璐隨便胡扯了。。
“叫我幹嘛。”
“呃……”璐猶豫不決。
“有話快說。”軒明顯因為今天早上的事不開心。
“嗯。給你。籤吧。”
“什麼?”軒接過來一看!!!
“給我這個幹嘛?”軒很驚訝。
這是一份合同。關於假裝做男女朋友的合同……
上面的內容是這樣的:
1。因為現在假裝的男女朋友關係,所以當一方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人,就找個正當理由分手。
2。在朋友家人面前必須裝得很親密。不能露餡。
3。只有單獨兩個人或者在知道這件事情的人的面前,不許做親密動作。
4。當兩人獨自在一起的時候,如有一方做了範圍外的事,可解除合約。
5。如果觀眾,家人,讀者,作者,起鬨,要求接吻時。可利用視覺錯位。(夢:給大家講解一下視覺錯位是什麼。就是利用人的視角,視線的位置,導致產生接了吻的錯覺。讀者:不懂。)
甲方:路璐。乙方:玹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軒看完了以後,呆了。
“你要幹嘛?”軒問。
“沒有。我爸爸逼我給她找個女婿。。。你就假裝一下吧。至少還能拖一下。你……不答應?”璐有點傷感。
“哦……”
“你不答應……我去找別人!”
哼!怎麼可以……
“喂喂,好!我答應。”軒一聽到璐要去找別人。一下子慌了。
“恩恩。”
璐一下子開心了起來。“那簽字吧。”
“恩”
就從這一天開始,璐和軒開始了做真正的“男女朋友”
石化
讀者們肯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璐要無緣無故地要軒和她籤這個合同呢?那是因為……
“爸爸,回正題,你要跟我說什麼?”
“璐璐啊,你看你都……”
“什麼啊?”
“要不,國慶節你帶個男盆友回家給老爸看看唄。”
璐早就知道她爸爸不懷好意。但……她還是當場石化了。
看啊,璐今天石化了多少次了……
不過……當她爸爸說帶個男盆友回家的時候。她腦海裡第一個浮現出的就是軒……
但是,璐怎麼也想不到,她怎麼會想到軒呢?他們又不是很熟對吧?
“這種事情,我還不想考慮= ;=sorry了爸。。。”
“璐,如果你不想找的話,爸爸可以給你找。況且,你也十八了,豆蔻年華,該是時候結婚了,放心,爸爸自己會給你找個好的。”璐爸爸給璐來了個下馬威。
“爸……別這樣……”
“那要我怎麼樣?你不找,那我來!”
“好好……我找,我找好了,好不好?”
“恩……這還差不多……”璐爸爸又變得幽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