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自己已經確認了這是一顆野參,這樣心裡就有了負擔。
實際上說起來,這還是李振興第一次挖到野參呢,也不由得他不緊張。這根本不關乎價值不價值的東西,價值再高,像赤泥和潭木,在李振興的眼裡也沒有留下什麼負擔。但是野參不同,從小的教育就是野參是個好東西,可與而不可求。一直神話著野生的人參。
李振興高興了一陣子以後,狠狠的鄙視了一下自己:比野參更值錢的東西自己都挖過,還高興個P,再說,這個野參根本年齡不大。
平復了一下心情以後,從戒指裡倒騰出工具,開始挖掘起來。
挖參可是一個技術活,根鬚要好好的儲存完整,不能像拔蘿蔔一樣的去拔人參。任何一株野參都是大自然賜予的禮物,不能隨意的破壞。李振興就是懷著這樣的心情挖參的。
其實對李振興來說,挖參根本不用這麼麻煩,隨便一轉移,這個野參就轉移到自己的戒指裡面,根本不用費什麼心神。但是,為了滿足一下李振興的挖參的慾望,他還是不嫌麻煩的嘗試了一番。
看著親手挖出來的寶貝疙瘩,李振興一陣欣喜。這可是自己動手挖出來的寶貝啊!
挖到以後,才高興的回家去,李振興不貪心,有一顆就夠了,即使不夠,也可以隨時過來挖。鮮活硬要流失比較少,還是比干貨好。
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樣理解的,反正李振興直覺上這樣認為。
反正現在小云還沒有生產,現在也不適合吃這玩意,還是把他儲存在自己的戒指裡面還的安全,在裡面最起碼水分不會丟失,拿出來的時候,和新鮮貨一樣。
回到家的時候,只有小云和小雨在,其他的人都在花生地裡奮鬥。
由於前幾天,李振興認錯的態度比較好,得到了小雨的諒解,這才主動的打招呼,“振興,這麼早就回來了?不是說在劉晨家住上一兩天嗎?”小雨不解的問道。
現在的小雨可以直接沒有任何顧慮的說出劉晨的名字,要是在以前,肯定會臉紅。劉晨是小雨第二個動心的男人,第一個是李振興,當是李振興的腿腳好了以後,讓小雨好一陣惋惜,還不惜到李振興家大鬧了一次,但是結果是慘痛的。
第一段戀情還沒有起點便終止了。
第二個喜歡的人就是劉晨,說是喜歡也算不上,最多也就是少女內心的那種朦朧的愛慕之情,但是,她很清楚她和劉晨的差距,於是,這段戀情還沒有展開,便扼殺在了搖籃裡。小雨雖然平時大大咧咧的,但是為了自己的感情,她還是很謹慎的。
作為一個農村女孩,她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劉晨和自己不合適,要是他真的喜歡自己的話早就喜歡了,到現在不喜歡,小雨已經死心了。
找一個樸實的小農民,安安穩穩的度過一生就是她最大的願望,她根本就不奢望自己的另一邊風流倜儻,才學滿腹,只要身體健康就好。
“劉老家也來了客人,我在那裡不合適。小云呢?”雖然知道小云在哪裡,但是,李振興忍不住的還是問了一句,不為別的,僅僅是一個小小的習慣而已。
“哦,小云應該在炕上睡覺吧,具體的我也不是很清楚,要不,你自己過去看一下吧。”小雨一直在廚房這邊忙活,還沒有來的及關心小云的問題。
“哦,大姐你先忙,我先去看看。”
看著李振興遠去的背影,小雨越來越覺得這個妹夫好,小云嫁給他真是八輩子修來的福分。哎,自己的幸福在哪裡呢?腦海中突然呈現出李振虎的樣子,嚇了小雨一跳。
呸呸,自己怎麼會想打他呢?即使世界上的男人全部死光了,自己也不會看上他的。
對於李振虎,小雨有說不出來的厭惡,不僅僅是由於馬曉麗的事情,這種厭惡原因是什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