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文革”結束後的1980年6月,整整30年過去了,在文化部下發《關於制止上演“禁戲”的通知》中,重申禁演《烏盆記》這出“鬼戲”……
由於本書所記述的奇案與《烏盆記》關係甚大,所以要把《烏盆記》的故事先進行一番講述,其中夾雜有對相關史料的考據,因事件過於奇特之故,必不至令讀者眼倦。
事件發生的時間,應當是在公元1026年,這是因為包拯審理此案是在任定遠縣令期間。據定遠縣誌記載,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包拯受龍圖閣直學士劉筠的舉薦擔任定遠縣令,任期一年。而據《烏盆記》涉案人的陳述,受害人劉世昌的遇害是在“前三年”,由此不難推理出案發的確切時間。
時為夏季。
南陽人士劉世昌長年以販賣綢緞為生,這一天他結清了賬目,帶著銀子和僕人劉升一起往家趕,不知不覺中,天色漸晚。
那時的中國,與現在大不同。
讀者可以想象一下,那時人口稀少,城鎮的數量比現在少得多,規模也要小得多,其間並沒有任何公路,也沒有一輛汽車,連電線杆子都不見半根。所謂旅途,就是在無垠的荒野中或獨身、或結伴沿著車轍或獸跡慢慢前行,整個世界的色彩十分單調,野草是已經荒蕪的黃色,樹林是正在荒蕪的綠色,以及周遭正在一點點黯淡的黑色。四野一片沉寂,除了自己的腳步聲,別無他響,偶爾傳來一聲昏鴉的哀啼,也如肢解了天空一般,聽得人肝膽俱裂。
客棧是極罕見的,偶有幾個房屋的造型,走近了一看,不是廢棄的茅舍,就是破敗的小廟,甚或露出白骨的孤墳……
劉世昌主僕正在躊躇今晚該到哪裡落腳,突然天上下起了雨。
雨極大,轉瞬之間,勢成瓢潑,將天地之間連成蒼茫茫的一片。劉世昌主僕雖然都帶了油傘,卻毫無作用,渾身上下被淋了個透。
“前面是什麼地方?”劉世昌扯著嗓子問。
劉升擦了一把臉上的雨水,睜大眼睛看了看,認得此處是從前經過的地方,答道:“大東窪。”
“歸哪裡所管呢?”
“定遠縣。”
定遠縣地處安徽省東部,北宋年間為淮南路濠州所轄,而大東窪三個字,一聽便知是有雨則澇、無雨則旱的一片人跡罕至的地方。劉世昌主僕正在發愁該到哪裡避雨,竟看見前面的山坡上有一片窯場,窯場前有幾間簡陋的草房,影影綽綽的似乎有燈火的光芒。
他們深一腳淺一腳地走過去,拍了拍門板,半天無人回應。劉升脾氣急躁,一邊拍一邊喊“有人嗎”。片刻的工夫,門開啟了,鑽出一個獐頭鼠目的瘦子來,陰沉沉地問他們什麼事情。劉世昌說明主僕二人“行至此間天降大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在此借宿一宿,感恩匪淺”,瘦子上下打量了二人一番,點點頭將他們讓進了屋子。
屋子矮小而陰暗,分成裡外兩間。外間靠牆頂著破爛不堪的桌椅,桌上點著一盞油燈,燈火搖曳不定,地上擺著一隻細木條編成的瓦桶,牆角放著一摞青色的瓦盆;裡間與外間以一布簾相隔,從布簾下襬的縫隙望去,似乎有一女人的影子,想來是主人的內眷,自是不便打擾。
劉世昌向痩子道謝,問他的名諱,瘦子自稱趙大,在這裡開了個小小的盆兒窯。
劉升把肩上時包袱卸下,揉著痠痛的肩膀,趙大上去幫他接過包袱。《烏盆記》中所記載的一段簡短對話,令人不寒而慄。
趙大:“這挺沉的。”
劉升:“這裡頭都是銀子。”
趙大:“哦,這是銀子。”
劉升:“小包袱交給你,這裡面也是銀子。”
趙大:“哦,頂沉頂沉交給我。”
把頂沉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