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連著幾天不回家;感覺家有什麼好;回家有什麼意思。家有什麼可回的。以前不明白。
很多人在一起的場面;無論事單位還是聚會;開始覺得有意思;時間長了;突然會有恍惚感;回家的路上;散場覺得自己的可笑。因為這都不是家;發現好想回家。
當長時間的不回家;或者孤單的夜晚回家。
當深秋的今天;當一個雖然以前也經常會有的畫面。
感覺突然不一樣了;剛開始晚上不回家是因為外面的新鮮感。久了;就明白為什麼那麼多不喜歡回家的人;變的想回家了。
今天;一絲。戀家。
(這幾段。是孤獨吧)
本來想半夜0點寫。但是實在喝多了。
回來的路上。路過百勝了。
記得在動物園的肯德基。我把戒指戴在她手上
我們走遍了崇文門。一出門從樓下到任何地方。很疼。
只可惜。很可惜。
我從來沒對任何一個女的低頭;甚至第2天就忘記了。
除了你。這一次。我輸了。
過好
很多事情。我從來不說。不說。也永遠不會說。
因為我知道;太多的事。我只能自己抗。
就算風雪交加。挺起來。只能說。我還得走。還得人模狗樣的走起來。不能被打敗。不能。
當披上婚紗的你。讓我。看一眼。有多美。
(我喝多了。真的喝多了)。
在我難過的時期。我感受到了很愛我的人。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