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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應有的日常生活愉悅樂趣。此所以和《武俠》不同,細雨作為背叛者的身份較唐龍清晰得多,唐龍囿於乃教主(王羽飾)兒子,自然處處以招降為務,諷刺的是連轉輪王對她也留有餘地,似乎洗脫前事陰霾,才是背後彼此心照不宣的同情共感基礎。

回到《武俠》的範疇,陳可辛的出發點與蘇照彬易位而行,他以壓抑人性作為共犯心靈的建構基礎——而當中又以能否相互信任作為可否於此存活下去的線索加以探討。唐龍對村婦(湯唯飾)的感情一直懸而不涉(愛她還是借她來尋覓新身份),反過來入祠宗廟,以及兒子的成人禮式則被仔細鋪陳,可見導演眼中強調身份的“易容”才是關鍵所在。徐百久(金城武飾)曾被孩童欺騙致陷窘境,乃至大義滅親後令家庭破碎,乃至教主為續民族血脈而父子相殘,一切均是以各自所執的價值凌駕於基本的人性之上,才釀成矛盾衝突的悲劇發生。所謂共犯,如果不囿於陳可辛借佛理禪意所作的引導,那即屬以侵犯他人乃至自己本性的特質建構而成。若循此思路而發,身處如此這般的共犯社會中,原罪難清,而共犯品性也於迷執中難悟。

二、由“共感”到“共犯”的《劍雨》和《武俠》兩片雖同樣以團圓結局作結(曾靜與江阿生全身而退,金喜與太太亦可迴歸日常生活),但觀眾當然都會明白到乃市場考慮的安排。而陳可辛更毫不諱言在共犯社會中,即便佯裝鴕鳥,不理原罪的前塵往事,(如何抵償?怎樣填補?為何可以苛活度閒暇餘生?)但也處理不來現在式的立足基點。到頭來,劉金喜不過成為另一個徐百久:徐百久第一次相信人便落得身懷重疾(被孩童下毒),劉金喜也因為相信徐百久不會再回村落才選擇放人,結果令鄉里蒙災自身也斷臂殘存。更深刻的是,一旦執迷不悟妄想守諾,便會如徐百久般犧牲性命——這便是共犯社會的兇險之處。

如果要說《武俠》有任何隱喻,我想導演其實已表現得頗為呼之欲出——我們身處的切身環境,不啻就是共犯社會的縮影變奏,大家均難以獨善其身,而且也難以擺脫步步為營的生存挑戰。

第24章 關於《歲月神偷》,還可以說什麼?

面對《歲月神偷》在香港牽起的波瀾(香港票房約為2000萬),從讀者反應的角度入手去看這“神話”,我想是恰可的進路。

自從《歲月神偷》在柏林奪得了水晶銀熊獎回來,不少人早就不分袖裡,把由一夥小孩子為評判,旨在推廣及吸引更多小孩參與電影節的宣傳式獎項,視之為藝術上的肯定,詮釋為與蕭芳芳、梁朝偉及王家衛等在國際電影大獎揚威異曲同工,那當然是自詡為“國際人”的香港不名譽笑話。假若我們撇開以上貽笑大方的尷尬,再看看香港人如何閱讀《歲月神偷》,大抵還可以發現不同的“趣味”。

一、媒體上的解讀

自從《歲月神偷》載譽歸來,香港媒體上的反應大抵屬肯定居多,即使偶見爭議,往往也把焦點矛頭,放在是否符合時代背景的現實性考慮上。陳漢森在《歲月神偷的破綻》力贊背後胼手胝足的精神,也不忘強調“唯一較大的破綻,是主角羅進二的面板白晢光滑,沒有損傷生瘡。50年代出生的小孩,大部分是街童,嬉戲、打架、生熱痱、出風癩……絕少手腳是白晢光滑的”。而盧峰在《穿崩的歲月神偷》直言“另一個奇怪的場景是到鞋店‘收片’或保護費的居然是個‘鬼佬’。六七十年代還是典型的殖民地時代,英國來的洋人不管在祖家是掃街的還是失業的,來港至少當個幫辦,手下有大量華人警察替他收片,根本不需要親自落區”。

有趣的是,盧峰“不符時代背景”的指控,在羅啟銳口中早已交代屬個人的親身經歷,連對白中“你係咪唔俾?唔係聽日寮仔部會過黎同你搬屋”“你是不是不給(保護費)?不給的話明天寮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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