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於?我在心裡計算著。
還沒等我算出來,老安替我把答案說出來了,“55歲的時候生的,不好意思,都那個歲數了。”
“這有什麼不好意思的。男人嘛,到什麼歲數都喜歡女人。”我笑笑說。
“我結婚的時候已經54歲了。老婆是日暮裡那邊一個酒吧的女招待,難為情啊。”
“這有什麼難為情的?女招待也是需要特殊能力的,要讓每個來店裡喝酒的客人心情愉快,並不是誰都做得到的。”
“是嗎?您這麼說讓我好高興。那婆娘,的確有您說的那種,什麼來著,特殊能力!只要有她在,氣氛馬上就變得柔和起來。大眼睛,長睫毛,身材特別好。可是,年齡跟我懸殊太大了。當初她是23歲,我比她大30多歲哪,很快就過不下去了。孩子她帶走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一個50多歲的老頭子,哪帶得了孩子啊。”老安用手指擦著酒盅沿,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離婚的時候,您女兒多大?”
“1歲零9個月。”
“後來您女兒怎麼樣?”
老安搖搖頭,右手伸進上衣口袋裡掏出錢夾子,從裡邊抽出一張已經褪了色的有無數皺紋的照片遞給我:“離婚之前照的。”
照片上是一個穿著維尼熊兜肚,坐在榻榻米上的小女孩。柔軟的頭髮是自來卷,兩隻大眼睛睜得大大的,好像很害怕的樣子。老安的眼睛笑的時候也好不笑的時候也好,都好像是用鋼筆在臉上畫的一條線。小女孩大概長得像媽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