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現在穿衣服純為護體,早不講究花式,況且做我們這種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們都很樸素。
但在家庭主婦眼中,我還是名牌崇拜者。
我聳聳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辦法,我坐下喝一個龍蝦湯,吃一塊麵包。
到八點多才踱回家,開了電視機,躺到床上,鼻中還似有鈴蘭的香氣,此刻又後悔沒把花帶回家來。
他的電話始終沒有來。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個懶腰,深覺這一天跟另一天沒有什麼分別。
離婚後,只覺清靜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並不想說誰是誰非,真的要開起研討會來,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物件是家人所認可的,我並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條錯路來得標新立異。只是我的物件在婚後與他在婚前的包裝是完全兩碼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這種事在事前是永遠沒法子看得通的,等於買六合彩一樣,六個號碼在沒開獎前怎麼會知道,所以不必嚴肅地教訓結錯婚的不幸人士。
於是離婚了。
分手後似陌路人一樣,完全沒見過面。
真慶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後可以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生過?可以這麼說,但怪自己多此一舉,結什麼婚,別以為社會開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詞,離婚婦人長,離婚婦人短,舊聞當新聞,老是咬著不放。
去年農曆年,跑去作客,一個老頭正在派紅封包,走到我面前,託一託眼鏡,上下打量我,忽然說:「你結過婚,不給你。」
我又沒向他拿!
無端受許多這樣的氣,很覺無味。
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幾乎要怨起吃人的禮教來。
每個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選的,既然認定要這樣走,也沒有什麼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誰的電話。
電話鈴很少響,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從前剛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點半左右打電話來:一我們在黑天鵝,你來不來?」
我還想給他一個落臺的機會,正支吾,誰知他喝我:「不用找藉口多嚕嗦,你到底來不來?」
我只得說:「不來。」
他立刻摔了電話。
你瞧,還怪我。
這種電話,不聽也罷,並不是酸葡萄。
空的時候頂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沒有太多的訊息要交換,大部份的時間還得靠自己打發。
幸虧我是電視迷,而本市的電視節目那麼精彩,百看不厭。
大概是要這樣終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則樂得清靜,二則我還有時間,即使十年後再出動,也不過三十六歲。
三十多歲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幾許,現在的趨向是:什麼,你末夠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尷尬年紀,不三不四,我決定坐在家中修煉一段時間,同時致力事業。
每個成熟而標緻的女人都有獨當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牽記那盆鈴蘭。
哪位男士那麼好品味?
會不會是同事們開我的玩笑。
大抵不會、男同事不是結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麼會有空同我開玩笑。
女同事忙談戀愛,忙打毛衣,自然亦無暇兼顧。
這麼說來,竟真有人想請我跳華爾滋?
我想來想去想不出這個人是誰。
一月一日就是這麼胡裡糊塗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