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原諒,只要我們的家庭生活從此健康。結果如我所願了,可卻感覺與父親之間多了一些距離,也許被我拆穿讓他有些不知所措。於是,恢復正常的背後,我還是不快樂。
3。“yangmei”說:看了這篇文章我心裡很難受,因為在我高三時也發現了爸爸的……當時十七歲的我第一次有種崩潰的感覺。當時媽媽正好出差了,我就直接質問爸爸,他向我保證以後不再和那女人來往,可不久我就發現他的諾言並沒有實現,……事情過去三年了,這三年中雖然我沒有再發現爸爸的……可是對他的信任已經少得可憐了。有時想起這件事我真的好恨!我最最親愛的爸爸最最疼愛我的爸爸呀。現在看到爸爸時感情真的很複雜,愛也不是恨也不是。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護媽媽不讓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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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乖”說:當我發現爸爸有外遇時,我十六歲,我告訴了媽媽並提供了爸爸的罪證,慫恿媽媽離婚。但媽媽和爸爸談了以後卻告訴我們:“那只是爸爸朋友的老婆……”
從此以後我討厭爸爸媽媽,一直和他們作對,在家也變成叛逆的小孩……
媽媽在世的時候還能為我和爸爸的關係作調解,媽媽去世後,我更覺得爸爸不可原諒。
現在,我們姐弟對婚姻都有恐懼感,總覺得婚姻遲早都會面對背叛……
而我和爸爸也變成在逃避對方,相對無語。有時會覺得爸爸一個人很可憐,但就是沒辦法原諒他……
5。“不如歸去”說:這樣的事情我也正在經歷,同樣是父親背叛了母親。現在我已完全不相信愛情,我想我這一生都會獨身。
6。“無解”說:這件事情也發生在我身上,後來父母沒有離婚,但是過得相當不快樂。
這件事讓我失去了對父親的感情,也改變了我的愛情觀。大概我們都習慣了一種家的完整,當這完整被破壞的時候,我們本能地保衛。可是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認為:女孩應該儘快自立,比如在假期的時候打工,比如爭取獎學金;讓媽媽不要過沒有自我、沒有感情的生活。
婚外情多數都是不堪一擊的,因為它不牽扯到責任。媽媽回到家,婚姻可以挽留,但感情可不可以。
( 3 )親情是利益博弈 出軌是基本人權
還有一類留言表面看來在客觀地就事論事,不動感情,但深入一步,也可以想象到他們各自的身份和立場。
1。“心碎”說:不該管,這是父親的私事。即使他是你父親,或者是兒子,都有他出軌的權利。這是基本的人權。
2。“撒瑪利亞”說:這種事情很多呀,我家就是。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男人都一樣。就算身體不出軌,心靈也會出軌,不可能一輩子守著一個女人的。
3。“冬咚”說:沒了感情的家庭,卻一樣受到社會的祝福和尊重。比起社會利益、家庭整體利益、家庭其他成員的利益來,個人感情好像渺小得不值一提。所謂親情,同樣只是利益博弈。
4。“孤獨的思”說:夫妻分居三年,男人有出軌行為我認為非常正常。我覺得小女孩應先單獨與父親溝通,把自己的痛苦說出來,如果沒有任何改變,時機成熟再告訴母親。男人大部分情況是不會付出真感情的,只是偶爾調調情,找點刺激而已!況且這個父親經濟狀況不會很好,再養個二奶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
5。“住在頂樓”說:孩子成長就是社會化的過程。爸爸媽媽有人在偷情,這就是現實。讓他們知道一下,瞭解真實的社會,才不會在玻璃瓶里長大。
( 4 )孩子無權“管教”出軌的父母
還有一些留言從法律和成本的角度談了看法。
1。“楊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