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然後開始說正事兒。(這家主題咖啡館的咖啡是一壺一壺煮的,不是一杯一杯點的。)
他抿了一口咖啡,對丁理慧開門見山:“丁學姐,找工作還順利麼?有沒有定下呢?如果已經有特別想去的單位,板上釘釘了,那我也不耽誤你太久。”
“騎驢找馬吧,有兩家單位對我有意向,我還沒落定回覆呢。”丁理慧回答得雲淡風輕,已然知道馮見雄是要給她介紹活兒。
馮見雄點點頭:“那行,我這裡有個機會,絕對不會耽誤到明年畢業的。不過,這只是一個階段性專案,不是正式、長期的工作。所以專案完結之後,也不保證合作方就會正式僱用你,我把醜話先說在前頭。
如果你擔心耽誤你正式找工作,那我勸你還是先把手頭願意僱你的單位的就業協議簽了,我這兒就當是個臨時專案搭把手。如果不急,我勸你可以等等,不管怎麼說,這個專案你參與與否,對你將來求職的資歷肯定大有幫助。”
丁理慧淡然一笑爽快地說:“小馬剛才和我說過幾句,你這是個電視劇吧?咱也是懂行的,影視劇當然都是臨時性專案,誰還僱你一輩子,有這樣的機會,我已經很知足了。你就說是哪兒的片子、要我做什麼吧。反正我肯定承你情。”
“那我也不拐彎抹角了,是個紀錄片。不過你也因為這題材就小看,人家畢竟是央視製作公司的專案。”
“央視?”丁理慧頗吃一驚,對馮見雄的能耐又高看了一眼,幾乎到了肅然起敬的程度,“妮可太謙虛了,央視的專案,再小也是重頭戲。不過我只是一個大四實習季的……能幹什麼呢?不會誤了你的事兒吧?”
丁理慧的心態,悄然就從開始時平等交流的自信,化作了不知不覺矮人一頭的審慎。
“當然不會讓你拍片了,只是做個監製人的助理我是投資方,你幫我盯著點兒劇組有沒有亂花錢就行。你們學編導的,對製片應該也熟吧?”
第116章 垂緌飲清露,流響出疏桐
一部影視、影像作品的著作權人,究竟是誰?
注意,這個問題在這裡,問的並不是“著作權的財產性權益歸屬於誰”。
如果問的是財產性權益歸屬,那多半是投資公司所有。就像哪怕一部網路小說,跟網站簽約之後,著作權也多半完全售給網站了。
這裡問的,僅僅是“在影視音像作品中,哪一個自然人,扮演了相當於小說作品中‘作者’這個角色、是著作署名權對應的那個自然人”。
很多外行人或許會拍腦門回答:影視作品的著作權人莫非是導演?要不是編劇?音像作品的話,算作詞人還是作曲人呢?
嚴格按照《著作權法》的法理來說,上述答案都錯。
一個影視音像作品的著作權人,是producer之所以這裡必須寫英文,是因為這個單詞在不同的中文語境中,會被翻譯為兩個漢語詞彙。影視作品中的producer,我們慣常翻譯為“製片人”。音像作品中,那就只能叫“製作人”或者“錄作人”了。
當然,並不是說編劇、作詞人、作曲人就沒有著作權了。
編劇對劇本還有單獨的著作權性質就跟那些大熱ip改編劇的原作者,對於被改編的小說有著作權,一個道理。
作詞人和作曲人,也依然分別對音像作品中的“歌詞”、“曲譜”擁有“文學作品”和“音樂作品”性質的著作權。在音像作品的成品中,producer也是拿了作詞人和作曲人的合法授權之後、製作演繹的那張唱片。
但音像作品的完成品著作權,跟詞曲作者是沒關係的。
就像作家把ip改編權的授權賣給影視製作公司後,拍出來的網劇版權跟作家再無關係一樣。(雖然在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