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的消滅著復興會勢力範圍內的小農經濟。
在復興會土地擴張的過程中,大約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土地,是復興會透過“土地換資金”,“土地換技術”,“土地換裝置”的手段,使得地主們“自願”的將手中的土地置換給復興會的。
在這些土地上,復興會直接就會統合、訓練當地原來的農民,將其轉化為生產建設兵,並把他們和復興會從各地吸納並訓練後的生產建設兵相結合,就地建立近現代化的國營農場。
在先進的體系、強大的力量和王書輝這種可以穿越時空為本時空提供各種資源哆啦a夢的幫助下,國營農場的建設、經營、管理除了在復興會實踐的初期階段出現了大量的麻煩之外,在復興會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之後,這項工作已經開始變得非常的專業和迅速了。
大量的國營農場的建立,不僅改變了農民的身份,也改變了他們的生活。原本分散居住在廣大地區的農民在成為復興會農場的農業工人後,開始集中居住和生活。從社會改造的角度來說,復興會推廣專業化、專門化和現代化的農業的過程,在客觀上也同時的推動著整個復興會勢力範圍內的城鎮化程序。
農業工人們生活著的農場,正在快速的轉化成為新的城鎮。這些土地上的農民們在變成了農業工人之後,他們的生活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
大量的農田水利建設,大量的施工機械和農業機械的使用,化肥的使用,科學種植的要求,使得農場中的農業工作開始對這些傳統的農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操作施工和農業機械,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使用化肥,科學種植,這些工作那些沒有接受過復興會的生產建設兵訓練的普通大明農民,根本就承擔不了。
在這些農場中,食堂、幼兒園、小學、供銷社、儲蓄所、衛生所、派出所等涉及醫療衛生,教育,行政管理,金融、軍事防禦,社會秩序等各方各面的機構被複興會派駐農場的農場黨委會和農場分部全面的建立和管理了起來。復興會五年來培養的五千多名具有小學和初中文化水平的幹部,充實了這些機構。
復興會勢力範圍內的行政中心,從原本的那些有著縣衙的傳統縣城,變成了如今的各個農場。復興會在整個長江以北的湖廣行省的西部,已經徹底的架空了大明王朝的統治。
從某種意義上說,復興會在消滅小農經濟,改造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復興會在不斷的把農民轉化為農業工人的過程中,他們使用的辦法和手段確實比地主豪紳們的土地兼併的手段更溫和,他們的立場也確實是站在廣大農民的利益上的。
可是,對於那些透過復興會土地改革之後重新掌握了土地的農民們來說,復興會轉化他們的手段實際上更加的令他們無法拒絕。
復興會對於那些拒絕透過土地置換手段轉化為工業資本家的地主們,採用的是土地改革的手段。
土地改革的本質實際上並不是復興會宣傳的口號上說的那樣是一個“打土豪、分田地”的過程。“打土豪、分田地”的根本目的,其實並不是為了把這些土地分給農民。復興會其實是在透過“打土豪、分田地”的辦法,剝奪地主們對於土地的所有權。
地主們的土地雖然在後面被複興會分給了農民耕種,但是,農民們本身對於土地並沒有所有權。他們對復興會分給他們的土地,只擁有使用權經營權。
土地國有是復興會核心的政治理念之一。被複興會分配了土地的農民,他們的什麼實際上並沒有從貧僱農變成自耕農。從嚴格的經濟學角度來看的話,沒有土地所有權,每年要向復興會繳納三層地租的農民們,他們仍舊是沒有生產資料的被僱傭的農民。
但是從現實意義上說,因為復興會幫助他們承擔了大明朝的皇糧國稅,並且進行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