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的認同,隨即被提交到中央討論。祁睿上尉的老爹韋澤對此事也很是認同。
“我們把這個做成一個廣播劇吧。”韋澤建議道。
“廣播劇?”不少同志對此不是很理解。
總理李維斯直接提出了不同意見,“一個私奔的人上了廣播劇,聽移民局的意思居然還要宣傳。這會讓群眾有什麼想法?咱們政府支援私奔麼?”
軍委代表阮希浩當即做出了反駁,“這怎麼能叫私奔,他們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響應國家號召去北美開拓,這怎麼看都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吧!”
李維斯對阮希浩的反駁非常不爽,他大聲說道:“我們可以這麼想,但是那些家長們會怎麼看我們的宣傳?兩個毛孩子說要結婚就結婚,說要走人就走人,這孩子白養了麼?”
阮希浩根本不為所動,他坦然說道:“這麼多年來,我們始終爭奪的都是年輕人。起來鬧革命,靠的是年輕人。徵兵,靠的是年輕人。招工,我們還靠的是年輕人。在年輕人和老傢伙之間,我支援年輕人。”
意見的對立頃刻就到了如此地步,韋澤也稍微有些意外。更讓他感到意外的是,沒想到阮希浩的理念居然如此“先進”。把孩子當做國家的財富,這是工業社會才能有的思路。在農業社會,孩子就是家族的附屬品。
“你這麼樣宣傳,群眾是不會接受的。”總理李維斯根本沒有認輸的意思,他繼續堅持自己的看法。
李維斯不認輸,阮希浩更沒有認輸的打算,他也繼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群眾不會接受?兒大不由爺,這也不是現在才說的話。以前當爹孃的說話算數,那是因為不跟著爹孃就沒辦法過日子。現在到北美去,就能靠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那爹孃還有什麼好抱怨的?我說這些不是說孩子翅膀硬了就可以不孝順父母,而是說孩子們有能力靠自己生活的時候,那就得讓他們按照自己選擇的方式來生活。”
“這根本不是一回事……”李維斯試圖先把阮希浩的說法給停頓下來。
阮希浩毫不留情的打斷了李維斯的話,“這根本就是一回事!以前爹媽把兒女弄死就弄死了,現在你試試看!這是要按照殺人罪來處置的。能執行到什麼程度那是法律執行問題,但是從法制層面,國家已經掌管了所有的界定權。從法律角度而言,那根本不是私奔,而是年輕人合法合理的選擇自己的生活!如果政府連這個都不敢講,那還要政府幹嘛?百姓們按照他們自己的做法去做不就行了。”
把問題提高到了政治層面,李維斯突然發現自己無法反駁。這已經提升到是國家法律更高,還是民間傳統更高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國家總理總不能說民間傳統有權力壓在政府公權力之上。雖然在這個問題上,民間身為父母的那幫人是不會支援孩子自由選擇的。別人的孩子李維斯管不了,李維斯本人不能接受孩子反抗到如此地步。
此時想反駁也沒辦法從法律層面反駁,李維斯的腦子高速運轉,試圖找到一個更合理的理由。這理由也很容易找到,李維斯調整了一下說法,“我們的工作不是要和人民起衝突,這麼宣傳的結果很大可能是讓群眾覺得我們在剝奪他們對自己孩子的權力。在自己的孩子面前說了什麼都不算事,爹媽能接受麼?”
談起現實,阮希浩也沒有絲毫的退讓,“你說了算不算,那是因為人家肯不肯聽。我們現在不是要談爹媽能不能給孩子說什麼,而是現在到北美開拓的事情是不是得由爹媽決定了之後才能實行。這個的決定權不能由別人說了算不算,這得是那些願意去開拓的人自己的決定。當年起來造反的時候,爹媽可真不願意自己孩子去打仗。可沒人跟我們走的話,我們還打什麼?若真的按照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