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認識我們。祖是一個長得相當漂亮的男人,年輕,廿多歲,當他彈琴的時候,他穿一件襯衫,外加件小背心,不愛穿外套,有時候這件背心是釘亮片的,亮片一閃一閃,似他的眼睛。他的聲音也好,只是他不太喜歡唱。
我們想把祖請過來喝一杯,但是他不肯,有時候我們買一杯啤酒,放在鋼琴旁邊,讓他小息的時候可以拿得到。祖是有點性格的,他不與人客搭訕。
有一日,是我的生日,祖為我奏出「快樂生日」。這其實是我最不快樂的一個生日,事實非常的殘酷,我不好意思說出來,再多的朋友也比不上一個愛人。
我把一小塊蛋糕拿到祖的琴那裡去。
他坐在那裡熟練地彈著琴,微笑地說:「謝謝你。」
我端張高腳凳子去坐在他身邊,我說:「又生日了。」
他問:「你的心情並沒有好一點?」
我詫異的問:「你幾時看出我心情不好?」
「我當然看得出。」他還是微笑,「女孩子開心的時候都會刻意打扮,除非失意,像你,你不大換衣服,今天生日,還是牛仔褲。」
我聳聳肩。
「來,我為你唱一首歌,你喜歡什麼?」
我說:「謝謝你,我不懂音樂,這支歌暫時寄在你那裡再說。」我搖搖頭。
「年紀輕總是有希望的,我覺得你要振作起來。」
「祖,」我無可奈何地笑,「你說話怎麼像個老頭?」
他但笑不語,手指滑過去,一首動聽的歌又出來了。
我坐在他旁邊喝完一杯啤酒,才回到原來的位置去,這是我和祖第一次交談。祖在玫瑰園一個星期彈七天琴,很少有告假的時候。有人問他為什麼不休息,他微笑的說:「我沒地方好去,樂得多賺一天線。」難道他也是個寂寞的人?
回來還是睡不著,想到去年生日,我穿著一條漂亮的裙子,站在愛人身邊,一齊切大蛋糕。那時候我最喜歡看結婚禮服的樣子,一副準新娘的樣子,所以人的事真是不能說的。
我在房間走來走去,獨自抽著煙,這些日子竟沒有把失戀症治好,十分低能。最後很失意地睡著,久久不能甘心,那種感覺像小孩子到嘴的甜食又飛了,生氣、失望、沮喪、傷心,人家說起碼要三兩年才可以忘記,天呵三兩年,這一次戀愛已經浪費掉三年,再三年一個女孩子到底有幾個三年?誰還敢再接觸到男人,一個女人活一百歲,也只有二十到卅歲這十年是值錢的,我怎麼辦,怎麼辦。
我不想被人看出我的心情,所以開始稍微注意衣飾,可是穿給什麼人欣賞?普通的朋友是不會注意這種細節的,不比以前,即使換一副新耳環,也可以得到讚美。
我隨他們到玫瑰園,叫了飲料,我們這群的發言人說天天這樣來,實在很花費,以後最好是一星期改為來三次,甚至兩次,我愉快地第一個表示贊成,因為他們當初來這種地方泡,也是為了我。
他們偷偷的看我一眼,他們只是朋友,他們比較粗心,一個人除非心中有愛情,否則眼睛不會看得到細膩的東西。他們以為我已經恢復過來了。
那日我們跟祖說明這事,祖聳聳肩,表示無可奈河,他仍然微笑著。
我忍不住問:「祖,你白天做什麼?白天你又不用彈琴。」
他笑答:「跟雙麵人一樣,白天我是另外一個人。」
我們都覺得祖真是很可愛的。
祖向我點點頭,他說:「你穿白色十分好看,我喜歡你這樣打扮。」
這時候菲律賓的女歌手在唱:
「如果你愛我讓我知道,
如果你不愛我讓我走。」
我向祖笑笑,我的笑其實不成笑容,太多的苦澀,像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