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這天下午,元曜終是無法靜心讀書,決定去縹緲閣。正當他整衣潔冠,準備出門時,幾天不曾露面的韋彥居然來找他了。
“咦,軒之,你要出去麼?”
“是,小生正想去縹緲閣請白姬寬限一下還債的時間。丹陽,你來找小生有事?”
韋彥笑道:“哈,真巧,我也正是來邀你去縹緲閣。”
“那就一起去吧。”
“好,一起去。不過,現在還早,坐一會兒再去也不遲。”
元曜一愣,只好道:“也好,那就坐一會兒再去。”
韋彥笑著坐下,隨手翻看元曜放在桌上的《論語》,讚道:“啊,軒之的字寫得筆走龍蛇,遒勁有力,真有王羲之的風範!”
元曜謙虛道:“馬馬虎虎,丹陽過譽了。”
韋彥十分有興致,拉著元曜,非要他當場寫幾個字。
元曜推卻不過,只得提筆,問道:“丹陽要小生寫什麼?”
“就寫你的名字。”韋彥笑道,趁元曜側頭蘸墨時,他從袖中拿出一張摺疊的紙,悄悄地放在桌上。
元曜將狼毫蘸飽墨汁,問:“寫在哪兒?”
韋彥將紙推過去:“喏,寫在這裡吧。”
元曜單純善良,此刻又有些心不在焉,沒有想到別的緣故,龍飛鳳舞地就寫了。
韋彥嘴角浮出一抹陰笑,事情比想象中更簡單,更順利。他望著元曜,心中冷笑,真是一個純善的傢伙,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沒有戒心,相信別人的人呢?!
韋彥讚道:“果然是好字,價值千金的好字啊!軒之,時間也不早了,不如我們去縹緲閣吧。”
元曜求之不得,笑道:“再好不過。”
趁元曜不注意,韋彥將寫有元曜名字的紙藏入了袖中。
韋彥、元曜出了韋府,仍是步行去西市。路上,韋彥沒頭沒腦地道:“縹緲閣雖然有些詭異,但是有許多相當有趣的寶物。你呆在縹緲閣,一定不會覺得無聊,鬱悶。”
元曜聽得奇怪,不明白他的話語:“欸?”
韋彥繼續道:“白姬雖然十分奸詐,但也算是一個佳人。美人為伴,紅袖添香,可是令人羨煞的旖旎幸福生活,世人求都求不來。所以,軒之,我其實是為了你好。”
元曜更奇怪了:“欸?!!”
說話間,兩人已經拐進了延壽坊、光德坊之間的小巷,腳下是瘋長的春草,身邊是縹緲的白霧。
韋彥嘆了一口氣,道:“軒之,你是世家子弟,又是讀書人,初次賣身為奴,也許會不太習慣,但是過個三年五載,也就慢慢適應了。不急,反正是終身為奴,你可以慢慢地花時間去適應,去習慣……”
元曜心中一緊,打斷韋彥,“誰?誰要賣身為奴?賣給哪家為奴?”
兩人已經站在了縹緲閣前,韋彥指著四扇大開的木門內,道:“軒之,你要賣身為奴。真是不好意思,我把你賣給了縹緲閣,賣身契你剛才也簽了。”
唐朝社會,人大體分為貴族(王族、士族),平民,奴隸三等。一旦身為奴隸就低人一等,連平民也不算,等同於牲畜。奴隸不僅沒有人身自由,沒有人格尊嚴,甚至被主人打死,也不得伸冤。元曜本是沒落貴族,突然一下子降到了奴隸,受到的不僅是人格上的羞辱,更是家族尊嚴上的傷害。清傲的貴族寧可死去,也決不願意做奴隸。即使之前一直為債務苦惱,甚至有懸樑自掛的衝動,元曜也從沒想過,更不打算賣身為奴。更何況,奴隸不能參加科舉,不能步入仕途。人一旦淪為奴隸,此生也就被烙下了卑微、低賤的烙印,永世不得翻身。
元曜眼前一陣暈眩,突然明白了什麼,搖搖欲墜,“剛才籤的是、是賣身契?!丹陽,你可坑苦了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