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傑的還剩下一半,勉強喝下了手中的一杯,聽她說道:“你不會這麼沒勁吧?”
她又倒了一排,繼續喝起來,喝到一半,她說道:“我認識你。”
“我不認識你。”李偉傑喜皮笑臉,不相信她的話。
“我很喜歡你的歌,你在廣場唱的那首歌,真的很棒。”她又喝了一杯酒說道。
“我唱的歌?”李偉傑伸出手指指指自己,又指指她,不斷上湧的酒勁讓他做不出吃驚的表情來。
“是啊,剛見你跳舞,我一眼就認出你就是那個樂隊主唱,我真幸運。”她開心的笑起來。
“那天你也在現場?”李偉傑興奮起來,被一個不認識的女人所崇拜,那滋味可是很蓋,而且她的態度表明,他很有戲。
“不在。”
“那你怎麼知道我的歌?”
“網上,網上現在到處都有那首歌,還有你表演的影片,你已經被人稱作“痴情哥”了,你不知道嗎?你那陶醉的表情真是誇張,和神曲《忐忑》有得一比。”說完她咯咯直笑。
網路時代就是存在無限可能,李偉傑不知道樂隊那天唱的歌怎麼被傳上網路的,後來他上百度搜尋才發現,他們演唱的影片被不斷的轉載炒了個火熱。
在這個網路上喜歡稱“男”道“哥”的時代,樂隊其他人也被網上的一小撮好事之徒一網打盡,馬凱敲鼓敲得亂七八糟被稱為“痴呆哥”,軍哥因長髮一個勁的亂擺被稱為“瘋狂男”,王新祥形同夢遊、嫻熟飛彈鍵盤的做派被稱為“抽筋男”,還別說,基本名副其實。
“就因為這樣,你和我跳舞?”李偉傑掏出一隻煙抽起來,煙盒被他甩到桌子上。
“就因為那首歌,你讓我喜歡。”她非常自然的伸手拿起桌面的煙盒,抽出一支,自己點上,纖細的手指和白色的煙支一樣細長,長長的指甲塗成了很黑的紅色,妖豔得有些刺眼,和她與生俱來的清純及不相襯,兩種截然不同氣質的反襯卻很能調動男人的荷爾蒙,李偉傑看得有些飢渴,胯下的玩意兒呼呼欲出。
男人碰到一個女人,對她最感興趣最關心的是這女人能不能上,此後男人的表現都是圍繞著這個種可能性進行的。相信男女之間存在所謂純潔友誼的女人,絕對是腦殘,即使真的存在,那只是男人下手不成,退而求其次自欺欺人的結果。
女人碰到任何男人都是危險的,千萬不要因男人的一番吹噓、一腔柔情而放鬆警惕,一刻都不能!
一定要堵住男人長驅直入的缺口,千萬不要流水,那會讓你置於十分危險的境地,這是李偉傑心裡一直為潔身自愛的女人重複的告誡。
第2714章 胸有大志
李偉傑太瞭解男人這種動物了,他們胯間的長物永遠不會安定,一刻不停的都在尋找能夠填補的漏洞。
請相信他所說的,一刻不停找到並填補女人的漏洞,是男人樂於與女人交往的核心,除此以外男人根本不在乎。
李偉傑知道這一點,但他從來不對任何女人說。
眼前就有一個可能讓李偉傑填補的漏洞,這樣他就更不能說,特別是在這個渾身冒著無名慾火,性慾強烈的晚上,李偉傑要說了就是十足的笨蛋。
這個說喜歡李偉傑的女人,讓他看到了在天明之前能夠來一次交歡的曙光,李偉傑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情,儘可能套愛一番,無論是真愛還是假愛都從他喝得有點大的舌頭間輪番迸出,帶著他要交歡的使命,殺氣騰騰的撲向對面這個清純得可以卻打扮得像雞的女人,然而往往是這樣的女人才最難搞定。
一番廝殺下來,李偉傑筋疲力盡,才搞到可憐的一點資訊,這女人竟不是雞,只是一個剛出道不入流的演員,跑過幾部戲的龍套,參加過幾次不成功的歌手選秀,折騰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