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4/5頁)

估計也就行如水這樣有超級定力,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的猛人才能接受得了這位大小姐的一驚一乍。換做平常人,可能小心乾燥破裂了。

行如水伸手輕拍了拍範茗的腦袋,後者縮了縮腦袋,調皮地朝著看過來的張太平吐了吐舌頭,安靜下來不再叫喚。

美好的氛圍被一個小瘋子給禍害了,眾人無奈地順著她青蔥玉指伸向的方向,果然有幾頭梅花鹿在喝水,聽到這邊的動靜仰起脖子豎起耳朵望著這邊。

範茗端起單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拍攝一通,她也知道剛才自己叫聲好像有點大了,要是梅花鹿逃跑了就不好了,所以趕緊趁著它們愣神觀望之際先拍攝下來。要是它們真的跑開了不能近距離拍攝,好歹也有個遠距離的相片不是。

錢老頭眯起眼睛觀察了一會兒說道:“不全是梅花鹿,還有麋鹿。”

“麋鹿?”哪個是麋鹿?”範茗不解的問道。

錢老頭捋了捋並不長的鬍鬚好為人師地回答道:“就是其中個頭最高大的那個傢伙,還是個雄的,估計糜香不少。”

“糜香是香料?”範茗一副好奇寶寶的作風,將打破沙鍋問到底的美德發揚光大。

其他幾人也豎起耳朵聽這一老一少的對話。

這錢老頭也是個人來瘋,高興的時候會很樂意給你講解,不高興的時候你就是跪在地上求也是沒有用。當年張大帥學木工活的時候沒少遭這種罪。當年的張大帥是何等人來著?豈會受這種氣?你不樂意教,我還不樂意學呢,只是第二天又會去。錢老頭看在老爺子和張大帥已故父親的份上才沒有將他掃地出門,所以師徒倆的情分一直不好不壞。

而今天錢老頭看見範茗就像看到了常年和父母住在城裡的外孫女,打心裡喜歡,所以一定是知無不言,言無不歡。

“糜香可是一種了不得的香料呀,是從雄性麋鹿身體裡取出來的。在過去都是皇家的貢品呀,一般人是享受不到的。現在也不是常人能享受的,聽說價錢比黃金還貴呀。”

“在身體裡怎麼取出來呀?”範茗今天是誓死要將好學生愛發問的光榮傳統發揚光大。

錢老頭彷彿在為自己孫女講解一樣,沒有一點耐煩地表情:“過去和現在取得方法是不同的。過去呢,都是直接將麋鹿殺了取出香囊;現在不同了,知道了麋鹿香囊的所在處,只需要割個小口子用勺子舀出來就可以了,不會傷害到麋鹿的。”

聽到要將麋鹿殺了才能取出香囊時範茗心裡莫名的一緊,聽到現在已經不用殺死麋鹿就能取出麋香才拍著雖不如大御姐女王行如水的波瀾壯闊但卻也有真材實料的胸脯鬆了口氣說道:“還好還好。”

張太平看得出來,她的這番表現純屬天性使然,沒有一點做作的成分在裡面,說明她本就是一個活潑善良又憨態可掬的姑娘。這讓張太平對她的好感提升不少。

從她的言談舉止中可以透出她的家庭非富即貴,然而卻沒有富二代的紈絝與骨子裡的囂張跋扈,但也沒有一丁點富家子弟繼承人的精明與陰暗。純潔的如同一張白紙。張太平不知道這是有人故意為之還是無心之作啟蒙教育不周。

自嘲的搖了搖頭,想到哪裡去了。

幾個人邊說話便慢慢向鹿群喝水駐足的地方移動。

其他人對這些在森林中沒有一點反抗力只能成為別的捕食動物口中的美餐的精靈沒有什麼別的想法。所以走得雖然輕手輕腳,但卻沒有什麼壓力,能走到跟前拍張照最好,不能了也無所謂,反正不損失什麼。

但有兩人卻是例外。王朋自打聽到麋香比黃金還貴重就恨不得飛到那隻麋鹿跟前將其按倒在地,掏出全部的麋香。所以現在大白天卻躡手躡腳向著鹿群移動,好似做賊一般。範明也是如此,沒走多遠臉上就緊張地佈滿香汗,紅撲撲地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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