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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雜誌報紙鋪在地上,我們買了整箱泡麵和很多水,隨便收收衣服就算完事了。我不喜歡電腦寫作,我覺得那樣像在做體力活,變得一點也不高尚。唐果說對,我坐在電腦前看拉酷酷的文章,她睡在地上照鏡子梳頭髮,嘴裡在唱〃海藍

藍的天氣海藍藍的天氣〃,然後洗衣服,擦地,說些漫無邊際的話,甚至還讀了一會兒《瘋狂英語》。我看得很認真,拉酷酷有一段是這麼寫的:每個侷促而充滿幻想的夜晚來臨的時候我的心臟就會止不住以它特有的方式跳動,它的頻率隨著我大腦中顏色的不停改變而不停改變,我無法抑制,就像很遠的地方的拉鋸聲,對此我無能為力。然後我會上一輛公車,很緊張地走上去並叮咚投一枚硬幣再平靜地坐下,然後又緊張地凝視窗外。我衣著的色彩搭配與我極不穩定的情緒,還有我跳躍的想法有著莫大的關係。

這些千變萬化的色彩搭配可以證明某種夜晚,證明某個樓梯口的燈光和老鼠發出的聲音,證明窗臺上那塊被誰咬過一口的老婆餅。悲傷而沒有人知道的時候我會穿紅底白色條紋的睡衣,黑色拖鞋,悲傷而有人知道的時候我會穿深綠色的上衣灰色的褲子,內心複雜的時候我會在白色工匠褲上寫字,有時寫單個的字,有時寫整句話,如〃雪啊雪啊埋葬山頂倒數第二隻兔子〃。我常常忘記自己身上的顏色,也常常在孤獨的時候忘記自己的情緒,一個人在五一路走啊走,頭上是閃耀著星星的天空和盛開在黑夜的命運之花。他還有一段是這樣寫的:我是誰呢?當我專心用電腦寫作專心喝水專心暢想未來的時候,我會突然忘記,我當然會很怕……忘記自己是誰還不夠可怕嗎?幸支的是我能夠很快想起來,我是一個詩人,這是一個多麼有誘惑力的頭銜,我在為之努力不停。

我有一個可愛的朋友叫康,他的眼睛睜不開,講起話來像在呻吟,頭髮亂亂的而且乾燥,他穿木頭拖鞋的樣子很有文學氣質,在對待文學的態度上他比我還虔誠,他說寫詩好寫詩好,我告訴他說寫詩很難,因為我總需要一些瑣屑的回憶加上悲天憫人的心情,以及很多很多觸景生情的驚訝。這些驚訝來自街上混混沌沌的宣傳音樂;oSo酒吧長髮女貝司手醉人的眼神,無數個興奮又飢渴難耐的夢境。拉酷酷的文字總是能夠給我最為嚴重的生理感覺:焦躁不安,大腦貧血,優柔寡斷,害怕自己呼吸的聲音,為自己的創作而站起來思考。唐果此時在整理拉酷酷的磁帶和CD,她問我關於愛情的問題,我隨便敷衍了一下。我突然說:〃好無聊,原來寫作可以很無聊的,怎樣會這樣呢?〃

〃親愛的康,你終於醒悟了。〃她在看自己美麗的指甲。

〃親愛的唐果,我想親你一下。〃

〃不準。〃

〃就一下。〃

〃不準。〃

〃一下一下一下一下。〃

〃一下?〃

〃一下。〃

〃那隻可以親脖子以上的部分。〃

〃好的!〃

〃那好吧。〃

我還得繼續我的小說啊。

這幾天我不分晝夜,餓了就泡泡麵吃,精力充沛就做仰臥起坐,每次收到呼機就下樓在一個破舊的IC卡電話亭復機。有時候我會和唐果一起去吃口味蝦,邊剝蝦殼邊討論一些俗氣的話題,她偶爾也會回去一趟,帶些她媽媽做的菜和市面上流行的言情小說過來。我當然不會忘記給泡泡打電話,她的聲音像用白瓷碗盛好的綠豆湯晶瑩剔透清涼解渴。她首先關心地問小說寫得怎麼樣了,灰後說因為要給嬸嬸帶小孩,所以就算想念我也不能來看我,所以我應該好好寫作,她還饒有興致地給我描述她叔叔家的大房子,外面全是綠油油的爬山虎密密麻麻地擁抱著憨厚老實的大房子,大把大把的葉子當中開了一個別致的小窗,窗子下面是一口早已退休的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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