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模有樣的,是個帥氣有型的小夥子。木氏看著中意。
而且安順還總愛粘著晴娘,總是愛幫她做這個,做那個的,一看就是喜歡晴孃的。而晴娘呢,好像也跟他合得來。
況且安順家裡,也是個有田有地的殷實人家。安順的孃親王嫂子,性子開朗,不多事,這人也不錯,晴娘要是嫁過去,準不會受氣的。
若是能跟這樣的人家結親,實在是上上之選。
木氏就惦記著,只要晴娘答應了,馬上就去定下這門親事。
“孃親,千萬不要啊——”這回晴娘知道,木氏是真的看上安順,打算把她嫁過去了。連忙出聲否決。
不是安順這娃不好,而是她現在年齡太小,不想這麼早就定下親事。若是現在就定下親事,保不齊,那天木氏和王嫂子一高興,她就得出嫁了。
一想到十四五歲的年紀就嫁人,十五六就要變成大肚婆,懷孕生娃娃,然後,一輩子都是柴米油鹽,圍著鍋臺轉轉。
晴孃的頭,就嗡的一下——大了N圈!
十五、六歲啊,她都還是個孩子呢,怎麼能生娃娃?
還有,安順這人雖然不錯,家境殷實,也是知根知底的。可是晴娘,卻一直把他當個可以合得來的好兄弟看待的,這種感情,就像是兄妹之間的感覺,可從來沒對他,產生過非法之想的。
若說有非分之想,晴娘忍不住抿嘴笑了笑,她來到這個大周國後,還真對一個人有過那一剎那間的想法呢。
雖然那只是一剎那的想法,卻總是繚繞在她的心間。隱隱的晴娘已經把那個人放在了心裡,時不時的會想起來的。
那個人就是,帥得妖孽有型,還會功夫的——龍笑天!
好吧,龍笑天是個長得帥氣瀟灑,又富得流油的富二代,她喜歡!
在古代社會,雖然婚姻要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準,但晴娘卻認為她是個現代人,自己的幸福和名義當然要自己掌握。
正所謂,我命由己,不由天!
未來的夫君,也理應由她自己來找。
即便是龍笑天再不來找她,她也要自己找一個英俊瀟灑,溫文爾雅,又有王霸之氣的好夫君。
“娘,俺還太小,這事兒,緩兩年再說吧!”晴娘不便跟木氏說她心裡已經喜歡上一個人了,就語氣堅定的推說,她年齡小不想現在就定下終身大事。
“哎,你——好吧。”見晴娘都把臉呱嗒一下耷拉下來了,木氏就知道晴娘心裡不樂意了。
既然自己寶貝閨女都不樂意了,那她這個當孃的自然也不能再做惡人了。也就只好搖了搖頭,暫時作罷。
但又怕晴娘小,不懂事,年齡又一天天長大,耽誤了她的終身大事。就又笑著哄著晴娘,跟她商量,如果十六歲之前,晴娘自己還沒中意的人選,孃親,就幫她向安順家提親去。
聞言,晴娘只好點頭答應了,算是給木氏一個交代。
至於,以後這種事會不會發生變化,還有好幾年時間呢,就走一步,算一步吧。
此事過後,晴娘和木氏就繼續忙著繡花打稿,打算趁著趕集前的這十幾天,趕出一批繡活來,好賣些銀兩來用。
為了讓狗子徹底脫離李家,在李家族譜上勾掉名字,晴娘他們,已經把辛苦積攢的一百兩銀子都給了李家了。現在,她們的口袋裡,連銅板都算在一起,也不超過五兩銀子了。這點銀子,維持平時的吃喝還行。要想買個新房子,卻是怎麼也不夠的。
所以,只要有時間,晴娘和木氏倆人,就忙著繡花。倒也沒多大閒功夫,去管其他人的事情。
倒是李家這邊,林氏把晴娘給她的銀票撕了個稀巴爛後。李能當場就發了好大一通脾氣,差點把林氏給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