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稱呼她,“你在找什麼?”
鬼魂。“我騎馬經過的一堵牆。沒什麼。”當時詹姆爵士仍有兩隻手,而我憎惡他,憎惡他的種種奚落與嘲笑。“安靜,波德瑞克,樹林裡可能藏著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禿禿的褐色樹叢、潮溼的樹葉和前方泥濘的道路。“我有劍。我可以戰鬥。”
但不夠熟練。布蕾妮毫不懷疑男孩的勇氣,只是不放心他的訓練水平。雖然他名義上是個侍從,但他侍奉的人對他的武藝沒有幫助。
離開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斷斷續續問出了他的故事。原來他出於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個排行靠後的兒孫,家境貧困,他父親終其一生都在為有錢的親戚當侍從,最後跟蠟燭鋪老闆的女兒結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後,就在平定葛雷喬伊叛亂的戰爭中陣亡了。他四歲時,母親拋棄了他,將他交給一個親戚,自己跟讓她懷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經不記得母親長什麼樣,對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親的角色,然而從他結結巴巴的敘述來看,布蕾妮感覺這個塞德里克對待波德瑞克更像僕人而不是兒子。當初凱巖城召集封臣出兵時,騎士帶上他照顧馬匹,清洗盔甲。接著,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溫公爵軍中戰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遠離家鄉,又沒有錢,只能投靠一個胖乎乎的僱傭騎士,人稱“大肚子”羅裡默爵士,隸屬於萊佛德大人的分遣隊,負責保護輜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這是羅裡默爵士的口頭禪,最後他被發現從泰溫公爵的私人物資中偷了一塊醃火腿。泰溫·蘭尼斯特決定吊死他,作為給偷盜者的教訓。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塊火腿,也差點共享繩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凱馮·蘭尼斯特爵士救下他來,稍後便將他送給侄子提利昂做侍從。
塞德里克爵士教會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顧馬匹,如何檢查鞋子裡的石頭,羅裡默爵士則教他偷東西,但他們都沒空陪他練劍。小惡魔至少曾送他去紅堡的教頭那裡受訓,可惜艾倫·桑塔加爵士死於君臨暴動,波德瑞克的訓練也到此為止。
布蕾妮砍下兩根斷枝當劍,試了試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興地發現,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儘管他勇敢又專注,但營養不良,骨瘦如柴,不夠強壯。假如他真像自己聲稱的那樣,在黑水河戰役中存活了下來,只可能是因為沒人拿他當目標。“你可以自稱為侍從,”她告訴他,“但年齡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慘。你若留在我身邊,以後每晚睡覺時,手上將全是水泡,胳膊佈滿淤青,渾身僵硬痠痛,難以入眠。你不會喜歡的。”
“我喜歡,”男孩堅持,“我喜歡那樣。淤青和水泡。我是說,不,但我喜歡。爵士。小姐。”
迄今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諾。波德瑞克從不抱怨。每次拿劍的手上冒出一個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驕傲地展示給她看。他照顧馬匹也很不賴。不,他不是侍從,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騎士,不管他叫我多少聲“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為他無處可去,另外,儘管波德瑞克一再聲稱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並未意識到自己所瞭解的情況。偶爾提及的一句話,模糊的記憶,或許就是布蕾妮達成目標的關鍵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輛車。”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輛雙輪木牛車,高高的側板,一男一女正使勁拖曳繩索,順著車轍往女泉城方向前進。看模樣是農民。“慢點,”她告訴男孩,“別教人家把我們當土匪。不要亂講話,注意禮貌。”
“好的,爵士。注意禮貌。小姐。”男孩似乎對可能被當成土匪還挺高興。
他們一路小跑趕上來,農民警惕地注視著他們,但布蕾妮表明沒有惡意之後,他們便任由她走在旁邊。“我們本來有一頭牛,”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