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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掉的嗎?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她喃喃自語。

她恨不得自己有超能力,能夠將豎立在臺北市街頭的廣告看板拆掉,別讓她再看到它!

“天呀!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李心楓無力地蹲了下來,雙手抱頭,此刻的她心情糟到極點,好想哭啊!

從小開始,她就對小說產生濃厚的興趣,直到當了作家後,她更堅定自己的信念,立志寫出一本讓人難以忘懷的小說,讓全世界都知道愛情是任何感情都無法取代的。

李心楓,二十五歲,出身於小康家庭,有對教書的父母,及一個商業大亨的哥哥李子傑。

她水汪汪的眼眸,隱約泛著動人的光彩,配上俏挺的鼻子、白皙的面板、誘人的紅唇,組合出一張絕美的容顏。

她的一舉一動往往牽動許多男人的心。

只可惜這只是她臉蛋以上的部分,臉蛋以下,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圓滾滾的身材,一堆可怕的贅肉,全身上下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肥得要死。

這其實只是她製造出來的假象!

李心楓不想因為外在突出的身材,讓人覺得她只是個花瓶罷了!

所以她每次外出時,總會穿上一件厚重的肥胖衣,將她傲人的身材遮住,讓人誤以為她是一個大胖子,這樣一來,眾人就會將注意力集中在她的才華上。

像這樣的生活,她早就過習慣了。

“呼!”她深吸一口氣,隨之緩緩地吐出,展開燦爛的微笑,她是不會被打敗的,這樣反而會使她情緒更高亢。

“算了,就算再氣也無濟於事,去喝杯咖啡好了。下午再努力的寫小說!”此刻她勉強地告訴自己,即使她體力早已接近崩潰邊緣、她的腦子快要接近無法思考的地步,她仍然會試圖心平氣和地告訴自己。

雖然第一次親眼見到自己尚未發表的作品被剽竊,但她也只好認了,畢竟,以她的能力哪能跟煌氏家族的煌步璘相比呢?

不管財力或權勢,她都比不上他!

“當作自己免費送他好了。”她雖然氣在心頭,但還不至於氣到吐血的地步,至少她還擁有自己的一片天,這就夠了,不是嗎?

她隨手拿起一條橡皮筋將長及腰的秀髮綁起,誰知從她背後突然竄出一個男人,將她用力一撞,讓她整個人趴倒在紅色磁磚上,惹來眾人一陣的大笑。

“哈哈哈!”將她撞倒在地的男人,並未如紳士般將她扶起,反而在一旁彎下腰來哈哈大笑。

那個男人完全不給她面子!

其實這部痴問作品是他在路上撿來的,本來以為是上帝為他開的一道門,誰知書中的內容相當雜亂,於是他花了很久的時間——三個月,來徹底地修改它。

對他而言,寫一本書只需要二十天,從來沒有超過二十天以上的情況發生,唯有這一部作品令他大傷腦筋。

作品出版後,他馬上出來探查民情,也就是看看讀者們對這部痴問,有什麼反應?會造成什麼樣的轟動?果然,一如往常地造成許多回向,引起熱烈討論,更吸引眾多的讀者欣賞。

就在他準備離去之際,眼角瞥見一個胖女人做了一些怪怪的舉動,不是一下子氣呼呼地大罵看板上的男女,就是哀聲嘆氣地喊算了。

這些奇怪的舉動,讓他感到好奇!

他基於好玩的因素,故意撞倒她,隨即再不客氣地哈哈大笑,想讓她丟臉丟到家。

沒想到,仔細一看,她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小說奇才——李心楓嗎?

哈!太好了。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李心楓,我一定要與你合寫一本曠世鉅作。雖然你的身材不能看,但能和像我這樣的男人共同寫書,你也該偷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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