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耐碩,「你這等於教人食肉糜。」
「最要緊是自己有個窩,有私人的活動範圍,那麼你就不會那麼渴望結婚,」我說:「真的。」
「誰不知道真的?要是經濟能力不夠,也不能有這種享受。」妻說。
「現在房子便宜了,要是狠得下心來,不過三四千塊月租,花一兩萬裝修便可以入夥,如果你工作七年,連這個節蓄都沒有,那就不值得原諒了,我知道有位小姐返來六年間,不但自置一千三百尺面積的樓宇,還有十萬美金以上的現款節蓄,而且皮裘鑽表一應俱全──別想歪了,人家不是做偏門的。」
老瑞暴跳,「你這個人,廢話怎麼如此之多!」
我瞪看她,「別告訴我,你都穿在身上了,你的衣服,並不見得出色。」
妻說:「出色的衣服,兩三萬元一件,別開玩笑了。」
我再一次閉上尊嘴。
老瑞低下頭:「你說得對,我的確是太沒有打算。」
「錢花到哪裡去了?」妻抱怨她。
「根本沒有賺多少,一個月才幾千塊錢,吃吃喝喝已經完蛋。」
三個人無言相對。
隨後老瑞說:「發奮已經太遲,我還是結婚算了。」
我說:「他能負責你全部開銷?」
「是,我很快不必再工作,有他出去做便可以。」
「他還是個學生哪!」
「不是他,是另外一個。」
我真的被弄糊塗了,我怪叫,「你倒嫁什麼人?」
「一個有獨立資格的人。」她說。
「誰?」我與妻齊齊問。
「你們沒見過。」她答。
「老瑞,別這樣二百五兮兮的好不好?婚姻到底是人生大事,雖然說如今可以離婚,離了再給,難免元氣大傷,況且有多少個女人有資格結三四次婚?」
妻也說:「為生活為出路結婚,都不是好辦法。」
「那麼為什麼呢?」老瑞問。
「自然是為認為跟這個人生活比一個人生活愉快。」我說:「狂戀是不需要的,別太戲劇化。」
老瑞怔怔的說:「兩個人生活當然是比一個人好。」
「是嗎,那麼為何那麼多人鬧分居?」我問。
老瑞說:「你這個人最討厭,非但沒有解決我的問題,還引起那麼多難題,老聽你說話,已經頭髮白。」她勃然大怒。
妻說:「你別理他,他也是為你著急。」
老瑞說:「我走了。」
「吃完飯再走。」
「我不是沒有地方吃飯的。」
她走了。
妻責備我:「你看你,太過份了。」
是的,我是有點過份,我為她看急。明明看她走條錯路,又不能舉出什麼具體的方法來幫她,眼睜睜看著她像沒頭蒼蠅似的亂碰亂撞。
「在這個關口不適合說話。」妻說:「一切話都變成諷刺她譏笑她。」
「那麼,朋友要來有什麼用?」
「朋友,朋友是要來陪著吃飯用的。」妻立刻答。
我呆半晌。
以後的日子裡,我努力與老瑞聯絡,想叫她來吃飯。
老瑞對我非常冷淡,甚至不耐煩。
我心中有氣。我是一片好心,我有正經職業,我有家庭,我可不愁孤獨。
妻說:「你與她鬥氣,你瘋了。」
我翻過報紙,「我在閱報,看看有什麼結婚啟事,也許老瑞真結婚了,想通知親友也說不定。」
「啊?會這樣嗎?倒真要留神。」
「到今日尚未登出來。」
我們一直期待發生的事,並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