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血淋淋的動物肢體。
“金趾煙火白骨獸就生活在洞裡面,這種狄荒猛獸最喜歡新鮮血肉,特別是人類的新鮮血肉。一會兒等我們在禁軍裡的人,把附近山頭的野獸趕過來。你們馬上用血肉把它引出來,然後躲藏起來。”
許順目光閃爍,眼睛裡流轉著無數陰謀詭計:
“一會兒,我們驅使獸群把方雲、方林分開。再趁亂攻擊實力最弱的方雲。不需要殺死他,只要再他身上弄出幾個傷口,讓血流出來就行了。金趾煙火白骨獸最喜歡人血,一旦聞到,很容易陷入發狂狀態。到時,我們幾個拖住方林,這方雲必死無疑!”
第二十七章 金趾煙火白骨獸
“還是世兄高明,這招使來,兵不血刃。就算朝廷要查,也只能怪罪這次獸慌,查不到我們頭上。”
高韋立刻明白許順的意思,大為讚歎。
“厲害,果然不愧是帶過兵打過仗的。用起計謀要比我們這種只會明著乾的,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