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部分 (第2/4頁)

村的,從小到大父母一直都在吵架。我爸爸喜歡喝酒,喝醉了以後就會對家裡的事橫挑鼻子豎挑眼的,一點小事就吵來吵去,沒個安靜的時候。在家裡我沒有一點溫暖的感覺。”

“十四歲那年我考上了高中,高中在縣城,離家太遠不能走讀,我只好住校,由於我在家裡沒有溫暖的感覺,星期天我也很少回家,就在街上閒逛,有一天我被兩個小流氓給堵在了一條巷子裡,幸好一個青年從那裡路過把那兩個小流氓趕走了,從此我就和他交上了朋友。”

“那個青年高中畢業以後沒有錢上大學,就在縣城打工,他叫鄭寧,他對我很關心,經常給我艘一些小禮物,我在他那裡有了溫暖的感覺,在不知不覺中就和他相愛了,但我很害怕,作為學生和社會上的青年談戀愛,父母知道了會怎麼辦?我都不敢往下想。”

“由於我從來都沒有得到過愛,也就更激起了我對愛的渴望,我渴望能有個人寵愛我、呵護我。鄭寧對我的關心,讓我第一次嚐到了被在乎、被關愛的滋味。我在15歲生日的那一天,他主動過來給我過了生日,而平時我父母是從來都不跟我過生日的,就這一點都讓我非常感動,我第一次感到了溫暖。”

但紙是包不住火的,我和鄭寧談戀愛的事家裡還是知道了,我不知道該怎樣應對,父親的野蠻使我怕得要死,我真的起了自殺的念頭。鄭寧說我死了他也不想活了,聽了他對我這份痴情的表白,我特別感動。最後我選擇了面對父母。我父親把我打了一頓,我母親也罵我丟了她的臉。我還心存幻想,試偷服我爸接受鄭寧,我爸說,我如果我不離開鄭寧,他就沒有了我這個女兒。

我為了忠於自己的感情,放棄了我的夢想,放棄了我的未來;在父母的反對聲中跟鄭寧住在了一起,,我在親情和愛情中選擇了愛情,我選擇了跟鄭寧在一起。

那時我覺得我們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美好,和鄭寧在一起我總有一種溫馨的感覺。他很尊重我,也很心疼我,捨不得我去打工,他說能養得起我。其實我也不是靠男人養的那種人,可是他就是不讓我出去打工,我也就預設了。

第二年,我生下了楊洋,打工的那點微薄收入雖然不至於讓我們捱餓,卻總陷我們於困窘之中。楊洋要吃牛奶,生活費,房租,加起來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愛情可以不食人間煙火,但人不能不食人間煙火,時間長了,因為經濟的困窘,我和鄭寧就出現了問題。有一次房東催要房租,鄭寧說他沒有錢,我沒上班沒有收入,哪裡能拿得出錢來?第二天房東就趕我們走,就在那天我和他第一次吵架了,他甚至說出了我在家吃閒飯的話。

我心裡很委屈,不讓我上班的是他,罵我不掙錢靠他養活的也是他!這件事很讓我傷心,我曾把愛情看得那樣純潔唯美,為了愛情可以不惜一切。可現實告訴我愛情不是純精神的東西,比之精神,愛情更物質。沒有柴米油鹽,愛情便不牢靠了。

事後不久,我在一家超市找了份工作,做白班,收入雖然不高,但有了我的這份收入也就可以過下去了。我上班他就在家帶楊洋,他在一家夜總會做保安,要下午六點以後才上班,在時間上也就沒有衝突。

有一天我例假來了,肚子疼得很厲害,領班就要我早一點回家,我一開啟門就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竟然跟他們夜總會的一個小姐在我的滾在一起!

看著那不堪入目的一幕,好半天我才回過神來,心像是被撕碎了一樣,愛情的背叛在瞬間擊倒了我。我想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可我問不出來,我幾乎已經窒息了。

那個女人一見我回家了就走了,而鄭寧倚在床鋪上沒有一點羞愧的表示,根本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我憤怒的道:“為什麼?你為什麼要這樣?”

他歪著腦袋道:“你不要這樣大驚小怪好不好?他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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