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明錯在太小瞧我啦,我雖渺小,亦可盛放!
他不知道,我可是閱覽無數職場論壇的貼士小達人,曾在噴火龍高壓下生存數年的資深小社畜。
想起剛入職時曾經記過的職場小紙條:【職場上,不是人人都會善待好人,但沒人敢欺負一個狠人。】
很久很久以後,在提出辭職之後,為了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我終於勇敢做了一回「狠人」。
中午吃飯的時候,禎炎的電話就急匆匆打了過來。平時工作日我們只發資訊,通話一般在夜晚歸家後。
電話一接通,男人的語氣帶著毫不掩飾的擔憂,「心,你要辭職?工作上出什麼事了嗎?」
「呀!沒想到你這麼快就知道了,我還以為上傳系統後,起碼兩天時間你才能看到。吳偉明說的時間更長呢,得一個月。」
「工作上關於你的事,如果oa系統第一時間知道,那第二個知道的就是我。」禎炎說得斬釘截鐵。
「沒事啦,真的沒事。」我先讓他放心,「我只是單純地不想做這份工作。我認為還有很多更適合自己的工作選擇。」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男人開口:
「雖然我們以前約定不談公事,但我現在想以男朋友的身份,關心女朋友的事業問題。我向領導申請履行男朋友的權利和義務。」
「批准申請。」我終於輕鬆笑了起來。
我知道禎炎一定是懂我的,以我平時懦弱安靜的性格,提出辭職是多麼前進的一大步,我心裡肯定堂皇害怕得不行。所以他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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