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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宋漢人兄弟姐妹們,卻是殺戮無辜。罪不可恕!”趙榛說罷,一劍結果了大力刀。

而大力刀在得知自己的對手原來是威名赫赫的信王殿下,是天下聞名的信王千歲親自殺的自己,帶著愧疚含笑九泉了。

在真定城外,一隊人馬快速回歸。在隊伍的最前面,是幾匹快馬獨自而來,而後面跟著一大群親衛士兵。在幾匹快馬中的一匹馬上端坐著一名騎士,騎士一身綢緞蟒袍,頭上束冠,兩腰下都垂著劍。

城上的將士認得,這個騎士不是別人,正是信王千歲。信王趙榛打馬直往北門,到了北門,正要勒馬,哪知道,那馬長嘶一聲,忽然失了蹄子,整個身子幾乎倒翻過來。好在信王趙榛瞬間踢開馬蹬,一個斜腰翻身,避免了給馬壓在身下大失臉面的醜樣,憑藉著利落的身手站定。

城頭上的將士高呼喝道:“好——!”趙榛抬起頭,痛罵道:“好個屁,這個大力刀正是不懂養馬,竟然不給馬釘上馬蹄鐵,讓這麼好的馬給裂蹄了……!”他目光一掃,已經看見,他騎著的馬從馬蹄處流出的血。這匹馬是匹好馬,所以趙榛回來的時候打馬也就急了點,馬跑得一兇,結果……蹄子裂開了,這下可是不好,馬是站著的動物,它從生下來就要站著,當它死時才可以倒下。

對於馬的體重來說,如果它的蹄子傷了,就不要想再起來了,它的蹄子會受不了的。所以趙榛拔出劍,一下子刺在了馬頸上,從這裡直直透入心臟,那馬立時結束了痛苦。趙榛立刻對城門上計程車兵說:“還不快下來,給你們補了,快點!一會兒你們不吃呀!”

“來啦……千歲!”幾個笑著的將領走了過來,道:“主公,怎麼跑這麼急?這幾匹馬可都不錯啊,您出去的時候還沒有帶馬呀?哪裡來的?”幾位將領都是十五六歲的樣子,顯然都是趙榛曾經訓練過的童子軍出來的。所以與趙榛一點也不陌生,而且也不害怕的直接與信王趙榛親熱的說話。

“殺了個土匪,惡貫滿盈的大力刀知道吧!他手裡竟然還有幾匹好馬。估計次等的馬都被他殺的吃了。”趙榛說道。

“啊!那您沒事吧?”其中的一名副將焦急的詢問道。趙榛拍了拍那一名副將說道:“有我會出什麼事?不知我的名兒嗎?本王就是一座大山,專門壓你們這些小花小草的……小心點,別讓血灑出來了……”

“曉得叻……”守城將士們笑呵呵地把馬抬下去,至於怎麼吃,那就是他們軍營廚房的事了。

看著前面的幾員小將,由於時間問題,趙榛還來不及訓練完他們,就讓年齡大的進入軍隊了。但那都是次要的,趙榛不會在這方面花太多的時間,訓練這種事情如果是自己動手,那信王大軍就完了。一個人的力量再強,能訓練出幾個厲害計程車兵?

趙榛已經想好了,他會把練精兵這個光榮的任務交到岳飛的手上,但是岳飛這個人是個忠勇的人卻也是有極大主見和野心的人。所以為了制衡,趙榛要給練兵的岳飛配上幾個動員將軍,這就是物質精神兩手抓,既要把士兵訓練好,也要讓他們忠心!

如果訓練出一幫子只忠於岳飛的白眼狼,趙榛上哪兒去哭去?當然,將對自己忠心的一大批原金龍童子軍中的優秀者打入各軍成為基層軍官,也是趙榛掌握軍隊的一種手段。

但其實不用這種手段,存在叛變的這個問題顯然不大。作為一個軍隊的統帥,怎麼樣管住你的手下?答案很簡單,在這個強敵入侵,戰火紛亂的時代,你只要讓你的手下和百姓們有足夠的東西吃。或者哪怕你弄不到足夠的東西,但你能讓他們吃個半飽,並且做出一副一直在給他們弄的樣子,就可以收他們的心了。

當然,還要有能力擊敗強敵。要是如同趙構一般一味逃跑,就是給人們吃飽飯又能如何?今天能吃飽,明天很快就被金兵殺過來當韃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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